驻休斯敦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

驻休斯敦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英语:Taipei Economic and Cultural Office in Houston,简称:TECO-Houston)是中华民国外交部美国得克萨斯州休斯敦领事馆级办事处。其位于绿道广场大厦英语Greenway Plaza20楼,该办事处领事辖区为得克萨斯州、阿肯色州路易西安那州密西西比州以及俄克拉荷马州[4]

驻休斯敦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
Taipei Economic and Cultural Office in Houston
办事处入口大厅
概要
类型驻外机构实质总领事馆
地点 美国德克萨斯州
地址休斯敦格林威尔广场英语Greenway Plaza11号2006室
坐标29°43′56″N 95°26′08″W / 29.7321329°N 95.4354433°W / 29.7321329; -95.4354433
启用1979年3月1日
机构信息
辖区
所属部门中华民国 驻美国台北经济文化代表处
处长萧伊芳 总领事[注 1]
网站
www.roc-taiwan.org/ushou
地图
地图
  驻休斯敦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领事辖区
休斯敦华侨文教服务中心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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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年1月1日,中华民国与美国断交。同年2月28日,中华民国驻霍斯顿总领事馆闭馆。3月1日,设立北美事务协调委员会驻霍斯顿办事处。1992年4月30日,更名为北美事务协调委员会驻休斯敦办事处。10月10日,更名为驻休斯敦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5]:60—61。曾于此担任办事处处长者包括后来陆续担任中华民国外交部部长杨进添林永乐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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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2012年9月1日,中华民国外交部为统一驻外人员内部职称,明定大使馆、代表处设大使、公使,代表处对外仍称代表、副代表;办事处设总领事、副总领事,对外仍称处长、副处长。[1][2]
    代表处馆长为特任或简任第十三职等至第十四职等者任大使衔代表、简任第十二职等至第十三职等者任公使衔代表;办事处长为简任第十二职等者任总领事衔处长、副处长为简任第十职等至第十一职等者任副总领事衔副处长。[3]
    注:部分驻外机构名称虽使用“办事处”,但层级等同“代表处”,馆长为代表。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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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外交部針對本(8)月31日媒體報導我駐無邦交國家代表對內改稱「大使」事,特澄清說明. 公众外交协调会 (新闻稿). 中华民国外交部. 2012-08-31 [2022-12-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2-09). 
  2. ^ 陈培煌. 統一名稱 代表對內稱大使. 中央通讯社. 2012-08-31 [2022-12-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11-09). 
  3. ^ 駐外機構組織通則. 中华民国法务部全国法规数据库. 2018-06-13 [2022-12-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1-09). 
  4. ^ "Our Representative 互联网档案馆存档,存档日期2011-07-16.." Taipei Economic and Cultural Office in Houston. Retrieved on March 11, 2009.
  5. ^ 编著者:黄刚. 中華民國外交部出版品中所錄「日期」的歧異. 《中華民國與各國互駐代表機構之建制年表及疑考(1949~2006)》 (PDF). 台北市: 出版者:黄刚. 2007-07-00 [2021-12-10]. ISBN 9789574146734.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18-09-09) (繁体中文).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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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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