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体仁(?—?),字长卿,号谷城[1]南直隶松江府上海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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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丑正月初三日生,上海县学生,北监读书,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甲午科顺天乡试二十五名举人[2],大理寺观政,授刑部主事,三十三年奉敕往江北审决[3]。历陕西司员外、福建司郎中,三十七年出知登州府,罢坊市杂税,脱建文朝忠臣子孙戍籍。四十一年任山东副使[4],值岁荒,福王之藩河南,体仁请革迎谒供输诸费,民德之,当路不悦,罢归。

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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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居,撰《续上海志》,田赋诸篇称最详赅。另有《四然斋文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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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万历三十二年甲辰科进士履历便览》:黄体仁,谷城,乙丑正月初三日生,大理寺政,乙巳授刑部主事,本年江北审决,戊申升陕西司员外,本年升福建司郎中,己酉升登州知府,癸丑升副使,丙辰考察。
  2. ^ 《万历三十二年甲辰科进士登科录》
  3. ^ 《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之四百一十一》:万历三十三年七月,敕刑部主事王善继往关内、南居益关外、黄景峨江南、黄体仁江北各审决。
  4. ^ 《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之五百六》:万历四十一年三月,升归德府知府郑三俊、冯劳谦、阎溥、倪朝宾、黄体仁、郭维祯、乔进璠等俱为副使,三俊福建、体仁山东、溥、劳谦、朝宾四川、维祯、进璠并陕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