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丑正月初三日生,上海县学生,北監读书,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甲午科順天鄉試二十五名舉人[2],大理寺觀政,授刑部主事,三十三年奉敕往江北审决[3]。歴陕西司员外、福建司郎中,三十七年出知登州府,罢坊市杂税,脱建文朝忠臣子孙戍籍。四十一年任山东副使[4],值岁荒,福王之藩河南,体仁請革迎謁供输诸费,民德之,当路不悦,罢归。
里居,撰《续上海志》,田賦诸篇稱最詳赅。另有《四然斋文集》。
- ^ 《万历三十二年甲辰科进士履历便览》:黄体仁,穀城,乙丑正月初三日生,大理寺政,乙巳授刑部主事,本年江北审决,戊申升陕西司员外,本年升福建司郎中,己酉升登州知府,癸丑升副使,丙辰考察。
- ^ 《萬曆三十二年甲辰科進士登科錄》
- ^ 《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之四百一十一》:万历三十三年七月,敕刑部主事王善继往关内、南居益关外、黄景峨江南、黄体仁江北各审决。
- ^ 《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之五百六》:万历四十一年三月,升归德府知府郑三俊、冯劳谦、阎溥、倪朝宾、黄体仁、郭维祯、乔进璠等俱为副使,三俊福建、体仁山东、溥、劳谦、朝宾四川、维祯、进璠并陕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