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定国 (台湾)
臺灣政治人物
刘定国(1913年3月17日—1997年3月14日),本名刘玉云,军人及政治人物,苗栗县人。曾任苗栗县县长、台湾省议员、国大代表。在苗栗地方派系属于“刘派”中的“小刘派”。
刘定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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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县第2任县长 | |
任期 1954年8月16日—1960年6月2日 | |
前任 | 赖顺生 |
继任 | 林为恭 |
个人资料 | |
性别 | 男 |
出生 | 1913年3月17日 日治台湾新竹州苗栗郡 |
逝世 | 1997年3月14日 台湾 | (83岁)
国籍 | 中华民国 |
政党 | 中国国民党 |
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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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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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编辑刘定国15岁赴日本留学,加入由丘逢甲之子丘念台所创的同乡读书会,并随丘氏前往中国大陆,考入中央陆军官校(黄埔军校)就读。曾参加对日抗战,战后回台湾任职保安司令部,并担任新竹县防卫司令。
二二八事件时,刘定国被柯远芬指派为新竹县防卫指挥官。当刘阔才被捕时,其母循线找到亲戚刘定国。刘定国的姐夫邱云鹄和刘阔才的姐夫邱云赐是堂兄弟,最后当时不认识刘阔才的刘定国为刘阔才作证。[1]:288最后刘阔才逃过一劫。日后刘定国与刘阔才组成地方派系“刘派”,与黄运金的“黄派”对抗。因刘定国年纪较小,为“小刘派”。
1951年,刘定国参选第一届苗栗县长选举,获得刘阔才支持。因第一轮无人过半而由前两名进行第二轮选举。刘定国虽以63,627票击败黄运金的60,814票,于5月1日就职。却遭黄运金和选民林火旺、黄玉山控告违反《选罢法》“军人不得竞选”当选无效。刘定国因仍具军人身份,随后于5月3日被高院判决当选无效。7月8日投票出现投票人数未及一半,最后在7月22日第四次投票中,才选出头份镇的赖顺生。
1954年,刘定国代表中国国民党参选第二届苗栗县长选举,获得当选。唯选后刘定国与刘阔才群聚阳明山的餐厅,席上刘阔才有意指派自己的人马担任县府主任秘书,刘定国却要接受国民党部推荐人选,双方意见不合,拍桌、翻桌接连演出,从此二刘分道扬镳。[1]:2901957年第三届苗栗县长选举中,刘定国当选连任。
家族
编辑其他
编辑- 刘定国与黄运金竞选苗栗县长时,因黄运金疑买票,在竞选时曾创出一句客家歇曲:“黄运金,拿钱给人食点心,点心食呀忒,选给刘定国”(客家话)
参考资料
编辑- ^ 1.0 1.1 1.2 1.3 陈柔缙著. 《總統的親戚:揭開台灣權貴家族的臍帶與裙帶關係》. 台北: 时报出版. 2011年6月二版一刷. ISBN 957-13-2970-3.
- ^ 台湾省咨议会议员简介 刘定国[永久失效链接]
政府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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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县政府 | ||
前任: 赖顺生 |
苗栗县县长 第二、三届 1954年8月16日-1960年6月2日 |
继任: 林为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