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孔嘉
生平
编辑其父以弱病死[1],与名绅吴养春世仇[2],吴孔嘉将其父之死归咎于养春。早年寄居黄山祥符寺读书,在帐上写满了“死”字,天启五年(1625年),余煌榜进士第三人。授翰林院编修。参与编修《光宗实录》。因参修《三朝要典》的编撰,被列为阉党。诬陷吴养春“赃银六十余万两”,程梦庚“等赃银十三万六千两”,此为“黄山案”,最后吴养春等人皆惨死狱中[3]。崇祯时,魏忠贤(阉党)倒台,吴孔嘉被黜为民,居歙县曲水园,长年闭户不出。康熙六年(1666年)死。
清人许楚有《清故前翰林院编修天石吴公行状》,述其生平甚详,载《青岩集》卷十,清康熙五十四年许象缙刻本。
参考资料
编辑相关条目
编辑这是一篇关于明朝官员的小作品。您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