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代理人登记法
1938年通过的美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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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代理人登记法(英语:Foreign Agents Registration Act,FARA)是1938年通过的一项美国法律,要求以“政治或准政治身份”代表外国利益的代理人公布其与外国政府的关系、相关活动和资金信息。该法的目的是协助“美国政府和美国人民对相关人物的言论和活动进行评估”。美国司法部下属机构负责执行该法[1]。2007年,美国司法部报告称,有代表100多个国家的1700个游说人员对美国国会和美国联邦政府进行活动[2]。
其他简称 | 1938年外国主要注册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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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名 | 要求登记某些受雇于在美国传播、宣传和其他目的的机构的人员的法案。 |
缩写(通俗) | FARA |
俗称 | 1938年外国宣传人员登记法 |
立法机构 | 第75届美国国会 |
生效日期 | 1938年9月6日 |
引用文献 | |
公法 | 美国联邦公法第75–583号 |
法律汇编 | 52 Stat. 631 |
法典编纂 | |
修订法编 | 美国法典第22卷:外国事务与交流 |
创建章节 | 美国法典第22编第11之II章 § 611 et seq. |
立法历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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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官方英文报纸《中国日报》在美国司法部进行了外国代理人登记[3]。2017年,美国司法部要求今日俄罗斯和俄罗斯卫星网注册为外国代理人。2018年,美国司法部要求新华社和中国环球电视网注册为外国代理人。[4]在印度学者艾伦·希拉瓦斯特瓦(Arun Shivrastva)等人合著的《NGO与颜色革命》(Helping or Hurting)书中,俄罗斯政治评论家德米特里·拜奇(Dmitry Babich)说,美国曾经依据FARA规定解散巴勒斯坦解放组织在美办公室、清查支持爱尔兰共和军的北爱尔兰援助委员会(Irish Northern Aid Committee;NORAID)[5]。
其他已登记媒体
编辑参见
编辑参考资料
编辑- ^ Justice, National Security Division, U.S. Department of. Foreign Agents Registration Unit (FARA). www.fara.gov. [2019-01-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05-09).
- ^ Alex Knott, Foreign Lobbying Database Up and Running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Congressional Quarterly, May 30, 2007.
- ^ 许宁. 中国在美媒体若贴上“代理人”标签影响如何?. 美国之音. 2017年11月18日 [2019-01-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9-30).
- ^ 新华社在美成“外国代理人” 中美之争延伸. BBC中文网. 2018-09-19 [2019-01-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1-10).
- ^ 张宗坤. NGO:好人做善事,會不會犯錯? 讀《NGO與顏色革命》. 苦劳网. 2017-12-16 [2019-06-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08).
- ^ Exhibit A to Registration Statement Pursuant to the Foreign Agents Registration Act of 1938, as amended (PDF). 美国司法部. [2021-08-26].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1-08-25) (英语).
- ^ 美司法部將《星島日報》美國版指定為“外國代理人”. RFI - 法国国际广播电台. 2021-08-25 [2021-08-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26) (中文(繁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