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里溪官义渡示禁碑

24°26′06″N 120°38′47″E / 24.435129°N 120.646391°E / 24.435129; 120.646391

房里溪官义渡示禁碑
位置 台湾苗栗县苑里镇房里里
建成时间道光十七年(1837年)
官方名称房里溪官义渡示禁碑
类型登录等级:一般古物
登录种类:碑
评定时间2018年4月12日
详细登录资料

房里溪官义渡示禁碑,是位于台湾苗栗县苑里镇房里里、苑里顺天宫前的义渡碑,列为苗栗县文化资产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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苑里镇的房里溪流经数里,出海口为现今房里里处,原溪面非常宽广,人们必须靠渡船来往,在当地曾是很重要的交通要道[1]

道光十六年(1836年),娄云因平抚桃涧堡闽粤械斗有功,晋升台湾府淡水抚民同知,辖域台湾大甲溪以北[1]。该年,他巡视辖内民情,认为应加强义渡制度,以利南北交通,包括大甲溪、房里溪、山柑尾溪中港溪盐港溪汫水港溪六处设义渡,遂率先捐300元薪俸,并向民间募捐购置田园,收租作船伕工资和渡船保养经费[2]

据居民郑添丁回忆,祖父辈曾提及官府在房里溪招募义田创设义渡碑,附近有店家、茶亭,船伕会把渡船系在一棵大榕树下[3]

当时房里溪旁的义渡碑亭内立一石碑,上书“房里溪官义渡”,右款文“道光丁酉年起建设义渡,由官给发工食,往来行人随到随渡,不准需索分文,如违鸣官严办”,左款是“加府衔淡水分府山阴娄云建立”[1]。此碑所刻“房”字的“方”特别大,右侧还有填平痕迹,加上“里”跟“甲”只差两横,曾参与《苑里镇志》编纂的前公所主任秘书林坤山认为当时大甲溪也有义渡碑,可能未留意刻了两个“大甲”,发现有误才更改[4]

随房里溪河道变迁、土地公港淤积,加上房里城在光绪二年(1876年)发生大火,房里市街也随之萧条[5]。林坤山说,石碑因大水灾流失,曾拿去当水沟石板,后来有人寻获,送到苑里顺天宫庙存放[3][4]。原镶在庙内墙上,1980年代才竖立在庙前[3]。1984年6月,县府在碑石旁另立一碑写:“房里溪者一望一沙石,通十里,难行,遇雨水涨,徒步不能,临河必返,设有渡舟取资通行,后经淡水厅官方供设免费渡过,以立碑于此,谓之官义渡”[1]

2017年12月,苗栗县政府文化观光局举行年度第三次有形文化资产审议委员会,将此碑以“房里溪官义渡示禁碑”之名登录为一般古物类。该局表示,目前类似此古物,除八奖溪义渡碑、中港溪永宁义渡碑及永济义渡碑外,已甚少留存,显现其稀有与代表性。[6]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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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1.2 1.3 许惠就. 房裡里「義渡碑」苑裡古蹟. 《中国时报》. 1995-09-09 (中文(台湾)). 
  2. ^ 胡蓬生. 《鄉親鄉情》官義渡公園 早年渡溪必經地. 《联合报》. 2012-02-27 (中文(台湾)). 
  3. ^ 3.0 3.1 3.2 张弘昌. 房裡義渡碑 將重塑碑文 新竹一土地公廟內 尋獲碑文拓本 可知苑裡建房裡城由來. 《联合报》. 2004-05-04 (中文(台湾)). 
  4. ^ 4.0 4.1 祁容玉. 房裡古城到了 第一站老石碑. 《联合报》. 2008-12-24 (中文(台湾)). 
  5. ^ 胡蓬生. 古城藺草蓬山帽蓆甲台灣. 《联合报》. 1998-05-03 (中文(台湾)). 
  6. ^ 蔡政珉. 保留歷史文化 苗縣再添5處有形文化資產. 《自由时报》. 2017-12-12 [2019-10-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05) (中文(台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