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科书课本即是学校指定最官方的读本书籍,它根据学校课程内容编写,也用来泛指有关学校课程的书籍。

日本教科书

通常在小学中学低年级,学生只要熟读教科书内容,便可以应付测验考试。教科书也是教师重要的教学工具,美国有90%以上的老师,在90%的教学时间中,都是运用教科书来实施教学[1]

在成长知识中,教科书的公信力是具有一定的权威。至少考试试题的答案是以教科书为标准。

教科书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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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各国教科书选定方式不一,可分为国定制日语国定教科書、审定制、认可制与自由发行制四种类型[2]

  • 国定制是由中央教育行政机关统一编辑与印行,民间出版商不得编写教科书,政府能强力干预和控制教育内容及课程运作。
  • 审定制(日本称检定制日语文部科学省検定済教科書)是由民间出版商依照政府公布的法令、课程标准/纲要或指导方针来编写教科书,由中央教育行政机关或所委任的人员审查是否符合政府的要求,审查合格则准予出版发行,接受选用,若不合格,仅可成为一般著作品。
  • 认可制(或称认定制、选用制、采用制)是一种发行前未审查,但事后审查的制度。由民间出版社依政府公布的要求及自己的特色编写教科书,出版发行后,由教育行政机关组成审查委员会,就已出版的教科书选择合适者制成目录、公布名单,让学校根据自己的教学需求与目标选择。
  • 自由发行制是交由市场决定,政府干预最小的制度。民间出版社依据政府公布的要求,编辑具有自己特色的教科书,出版发行后,由学校自行选用,政府不予审查。教育当局不硬性规定课程一定要使用教科书,学校是否或如何使用教科书,凭校长或教师决定。

日本公益法人教科书研究中心针对 43 个国家的教科书制度所完成的调查报告,各国义务教育阶段教科书实施审定制及自由制的国家相较于认可制或国定制者多,国定制及审定制多集中于亚洲及欧洲前社会主义国家,认可制及自由制则集中于北美洲、西欧、北欧国家,同时兼采两种以上制度者比例也很高。[3]

目前施行国定制之国家有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约旦;采用审定制之国家有加拿大德国以色列日本台湾(台湾在国立编译馆的统编本时代为国定制,开放一纲多本后,有一段两者并行的过渡期,再转变为完全的审定制)、香港中国大陆(语文、政治、历史科目为国定制)等;而实施认可制的国家则有美国部分的州;自由制则为美国部分的州、英国澳洲新西兰等。[4][5]美国的教科书制度是由各州自主决定,分成“州认可制”(state adoption) 和“地方学区自由选用制”(district selection),前者是州政府组成审查委员会,提供各学区核定之推荐书单,后者是由地方学区组成委员会,直接负责审查与筛选。[5][6]韩国中小学教科书制度为国定、审定与认可三轨并行,为非单一教科书制度类型;并仅在无国定、审定教科书可用或不易用、不合用时,得申请认可制之核准。[4]

教科书市场的流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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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学者认为,学校对教科书市场的绝对选择权,令教科书出版公司的经营成本日益增加,除了必须免费的教学光碟外,亦需提供电子白板、批改课业服务,到星级研讨会、教科书名誉编辑等职位予校方,始能获得采购[7],而影音画俱全的教学简报、电子黑板服务、大量自动批改的网上操练、互动讨论平台等等本属锦上添花的配套,均在市场化的潮流下成为“必需品”,进而推高书价。[8]

中国大陆,教科书不允许刊印任何广告,但有一些不法分子会在教科书上刊印广告,例如一民众投诉北京市仁爱教育研究所编写的英语教科书存在这一现象。[9]

承担教材成本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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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近年教科书争议中,社会有人认为基于用者自付原则,教师应自行承担教师用书的费用,然而有学者认为,教师与消防员、医护人员等所提供的社会服务属类似性质,用者该是市民,抑或代表市民管理税款的用家,故把教科书的责任转嫁至教师身上并不合理。[10]

教科书书价过高的解决方法与局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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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二手教科书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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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商业的二手教科书买卖,不少学校都有私人性质的二手书买卖活动。这类买卖可以是个别高年级学生出售二手书给相熟的低年级学生,或者是作为“中介人”的学生联络有意买卖二手书的高、低年级学生并安排时间进行集体买卖,甚至是因校方支持而得以大规模、公开举办的“二手书展”。不论规模大小,校内的二手书买卖通常都有一个共通点:因为买卖双方都是学生,甚至是学长和学弟、妹关系,所以售价鲜少高于二手书市场的水平,而且不易出现卖方不顾关系欺瞒或强迫买方购买书本的情况。

部分学生因与低年级学生不熟或找不到“中介人”,所以会放在YahooeBay中拍卖,然而两者也需收取每本书本寄卖费,因此很多学生会选择把教科书放在免费的网络拍卖网站中出售。

开发电子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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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提出,教育局应协助出版书高开发电子教材,以解决书价过高的问题。可是有学者认为,电子书定价极可能不减反增,而电子教材亦会压缩了下一代的想像空间,对于倾向他律,学习主动性不足的学生,欠缺规范的电子学习模式更为不利[11]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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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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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Yager, R.E. (1992). Viewpoint: What we did not learn from the 60s about science curriculum reform. Journal of Research in Science Teaching, 29(8): 905-910.
  2. ^ 徐易男; 黄昭勋. 「一綱多本」與「一綱一本」教科書制度之爭議與省思. [2024-01-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1-05). 
  3. ^ 教科書制度的變革與挑戰 (PDF). [2024-01-05].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4-01-05). 
  4. ^ 4.0 4.1 张嘉育; 文贞喜. 韓國中小學教科書制度探析 (PDF). 教科书研究. 2014, 7 (3): 33–65 [2024-01-05].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0-07-23). 
  5. ^ 5.0 5.1 林沛洁. 從國外經驗看臺灣教科書的審定制度. [2024-01-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1-05). 美国各州的教科书选用政策不同,有采州选制、或采学区自由选用。采用“州选制”也就是州政府制定课程标准或指导方针,再由民间出版社依此规范撰写教科书,当地课程委员会将已出版且合适的教科书制成书单,再提供给各校选择。法院在公立中小学课程判决方面,认为无论是课程规划或教科书选用都属于“课程问题”,肯定此属于州政府教育当局的所有权。但如果涉及歧视、政教分离,或带有特定偏见,法院也会判定违反平等保障。 
  6. ^ 纪舜杰. 檢視美國歷史教科書之爭議 (PDF). 台湾国际研究季刊. 2014, 10 (4): 47–62 [2024-01-05].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2-09-26). 
  7. ^ 梁亦华(2011.4.14)︰官方统一教材的弊端,《苹果日报》,E08
  8. ^ 梁亦華(2012.5.12)︰市場化催生的教科書爭議,《蘋果日報》,E5. [2012-05-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5-07). 
  9. ^ 广东初中英语课本插广告:属于售后服务(图)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腾讯新闻
  10. ^ 梁亦华(2012.5.18)︰教材用者自付 政府家长有责,《经济日报》,A40。[永久失效链接]
  11. ^ 梁亦华. 化虛為實的電子教材. 《教协报》,第605期. 2012-06-11. [永久失效链接]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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