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云章满洲国勋章,低于龙光章、高于柱国章。根据1934年3月1日制定的大满洲帝国敕令第一号设立。

景云章
满洲国大满洲帝国皇帝授予
类型勋章
创立1934年3月1日
国家 满洲国
状态废止
创始人溥仪
分类勋一位景云章
勋二位景云章
勋三位景云章
勋四位景云章
勋五位景云章
勋六位景云章
勋七位景云章
勋八位景云章
统计
首次授勋1934年3月9日
级别
上级龙光章
同级旭日章
下级柱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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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云章下设八个勋位,即勋一位至勋八位。其对应于大日本帝国旭日章。该勋章由日本雕刻家畑正吉日语畑正吉设计、日本造币局负责制作。[1]1934年至1940年期间一共有54557名受勋者,其中勋一位110名、勋二位187名、勋三位701名、勋四位1820名、勋五位3447名、勋六位6257名、勋七位8329名、勋八位33706名,这些人大部分是大日本帝国军人或在满洲国的日本行政人员。景云章颁发的总数不详,根据日本造币局的资料显示,1934年至1945年期间,日本造币局生产了大约129500枚景云章。

1945年8月满洲国灭亡后终止颁发。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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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造幣局七十年史. 造币局. : 72 [2021-08-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