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字面意为一姓氏,今引申指一般平民,如“老百姓”、“平民百姓”。但古代为氏族社会,百姓实际上指氏族首领,即贵族。在夏商周等上古时期,位高权重者最早是用氏族称之,而氏族在漫长历史中常获得封地或衍生旁支,便以姓氏去命名封地,反之以封地名称去命名后人,诗经中记载尧帝时期首先出现百姓这个官名,负载管理天子和诸多封地往来的庶务。到汉朝与魏晋时期,百姓实际上是指世家百姓,包含有权的官宦、有家产的豪门、有名的学者、或钜商富贾,若不具备条件则称寒门,然而即使寒门也少包含医者、工匠、小商与小农等黔首黎民。到晋宋结束许久之后,后代著书或注释时的百姓渐渐指平民百姓。

古代,百姓常用黔布(黑布)作为头巾,故亦称黔首黎庶;而又因着麻布衣裳,又称布衣。百姓也称为闾阎,出处为《史记·平准书》:“守闾阎者食粱肉,为吏者长子孙,居官者以为姓号。”中国古代以廿五家为一,而里巷的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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