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饭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名词,意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高度稳定、没有失业风险的工作和工资体制,因为汉语语境经常以“饭碗”指代工作,加上此类工作的永久性和稳定性,使到工作本身允如一般地坚硬,所以高度稳定的工作就有了此一称号。公务员军官警察及公立学校教学职员以及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等都基本上属于铁饭碗。

铁饭碗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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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实行了社会主义建设的步伐。私有企业被国有企业取代,而政府成为了国家最大的雇主。学生在毕业之后都会被派到单位里面工作,而不需要经过由市场来决定的人力市场求职。严格来说,所有在国有企业工作的工人都是公务员,而他们在单位的工作是有终身保障性的,他们除了每个月的工资以外,就算在退休之后还能从单位里支取工资

为了要确保所有的人都有工作,这些国有企业往往都聘请了远高于需求的人员数目,以至这些国有企业都有大量的冗员,经济效益严重低下。坊间一些说法是国有企业的工作“做也三十六,不做也三十六”——意思是说不论工作表现如何,工人都能够获得全数的工资。同时,这些国有企业也没有一个根据表现而拟定的工资制度。以至工人们没有把工作做好的推动力。虽然后来国有企业也开设了奖金制度,发放奖金给表现好的员工,但毕竟并不能够解决一些基本的问题,如冗员、低效益等。

冗员和低效益往往都与铁饭碗拉上关系,铁饭碗所带来的另外一些问题还有工人对政府或单位的过分依赖性,以及工人们面临无法再就业的困境,好处面则是铁饭碗的雇员工作压力较低,较没有压榨雇员的现象,工作生涯中各方面都稳定,所以在用语中铁饭碗的工作至今还是偏向一种褒奖词,称人抢到了一份好工作。

荣景不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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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中华人民共和国在1980年代进行改革开放的时候,随着外资企业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出现,政府也改变了一些有关于人力资源分配的法规。这些企业可以根据企业自己的需要进行招聘,也可以根据雇员的表现进行赏罚。

同时,很多国有企业的工作岗位随着股份化而开始大量减少,当时几乎有1/3的工人迅间面临下岗的危机。这些工人有一部分在下岗之后成功的转型,有的找到了新的工作,有的则成为了民营企业家,但有大部分的下岗工人始终都没有办法再就业。这些失业的工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发展的一个隐忧,有人认为下岗工人将会引发大量的社会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于2014年7月1日起实施。最大的转变是将事业单位职工确定为“合同关系”,打破终身制,实现人员能进能出。至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铁饭碗”将全面打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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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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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事业单位明起实行合同制 3000余万职工告别铁饭碗. 中国经济网. 2014-06-30 [2020-04-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