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顺福(1927年—1951年6月29日),中国共产党员,山东省阳谷县人,上海春晖中学毕业,战后来台以陈平身份从事地下工作以及担任交通员,同时还化名郑耀东、任敦崧、陈春晖,后来因苏艺林案判处死刑,1951年6月29日枪决于台北水源路刑场[1]

陈顺福(陈平)
个人资料
性别
出生1927年
 中华民国 浙江省杭县
逝世1951年6月29日(1951岁—06—29)(23—24岁) 处决
 中华民国台北
籍贯浙江省杭县
国籍 中华民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党中国共产党 中国共产党
学历
经历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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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顺福,1927年生于浙江省杭县,上海春晖中学毕业, 第二次国共内战时化名陈平来台,在台北市金刚橡胶厂任职,透过于凯的介绍在花莲孙玉林所开的泰丰碾米厂担任出纳。

孙玉林曾加入共产党,1948年中共中央社会部部长李克农先后派遣朱芳春(化名于非)、萧明华周一粟等多名特工赴台发展组织。于非接受李克农指示与孙玉林取得联系,在宜兰礁溪温泉区与老同学苏艺林于非碰面,孙玉林开始参与中共中央社会部在台地下组织运作。

1949年10月,陈平加入于非的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吸收孙清河加入共产党,并成功策反在空军医院的安学林加入组织,担任交通员,将重要机密地图等送回天津,并带回中共中央社会部李克农之两项指示与九大任务,主要是搜集海陆空军情报,策反将领阵前起义、动摇争取官吏加入、成立武装和登陆接应点等[2][3]

1950年2月于非遭当局锁定,萧明华于凯孙玉林相继被逮捕,其中于非所办之读书会成员孙清河被保密局列为污点证人,陈平为共党工作之情况被孙清河供出[3],1950年5月19日陈平由花莲警局传唤到案。 1951年7月全案侦查进入后续收网阶段,调查局在香港新闻天地周刊刊登整刊的特稿,以李克农照片为封面,标题中共社会部首领李克农的潜台组织已被一网打尽[2]

陈平与同案苏艺林刘维杰周一粟安学林张庆严明森田子彬孙玉林白静寅徐毅余熙葛仲卿谭兴坦林振成简桂生马学枞李学骅共18人被判处死刑,1951年6月29日枪决于水源路刑场。

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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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北京西山国家森林公园的无名英雄广场上立有无名英雄纪念碑,为纪念来台湾在1950年代被处决“隐避战线烈士”而设立。陈平铭刻于纪念碑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部追认其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4]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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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国防部军法局. 藝林等案. 国家档案管理局. 1951-04-17~1959-03-26 [2021-08-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14). 
  2. ^ 2.0 2.1 莫桦. 破獲中共格柏烏潛台組織案. 香港: 新闻天地周刊. 1951-07-10. 
  3. ^ 3.0 3.1 国防部后备司令部 台湾省保安司令部 台湾警备总司令部. 蘇藝林等嫌疑筆錄 孫玉林自述. 国家档案管理局. 1950-05-04~1962-12-27 [2021-08-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14). 
  4. ^ 陈辉. 中共臺灣隱蔽戰綫千余名烈士尋踪紀實. 新华澳报. 2021-04-10 [2021-08-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