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德 (香港警官)
韩德,Ernest Percival Hunt (?-?),绰号“烂佬亨”前皇家香港警务处外籍警司。
韩德 Ernest Hun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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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英国 |
逝世 | 下落不明 |
国籍 | 英国 西班牙 |
别名 | 烂佬亨 |
职业 | 警司 |
配偶 | 乌苏拉(Ursula) |
韩德于1952年加入香港警务处(1969年称为皇家香港警务处)。他于1968年-1973年,任职湾仔区警司。1973年8月,他因贪污被逮捕后,进入赤柱监狱服刑。他于1974年10月1日刑满出狱,前往西班牙。
警务生涯
编辑韩德原是一名英国的普通警察。1952年,他在英国看到香港警察的招聘广告,不甘平淡的他想到东方许多新颖的事物,续决定动身前往香港。之后,韩德离开警察训练学校后,就被派往尖沙咀水警基地负责海上巡逻,并在此地遇上第一次贪污的机会。由于当时正值朝鲜战争时期,港英政府加入对中国实施的禁运,香港成为当时中国至关重要的走私港,水警在走私贪污上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当时,有数名警员试图说服韩德加入,可是正直的韩德却未有参与其中。韩德在一次访问中回忆,“我当时年轻,有理想,朝鲜战争又未平息,叫我睁着眼看见共党物资而不管,就万万办不到。”不合作的韩德被其他人疏远,其后更被调走,使他无法插手非法走私贸易。
然而,由于当时警察薪金实在太低,韩德一家生活困难。为势所迫,当魔鬼再次向他招手时,韩德终抵挡不往金钱的引诱。当时韩德深知刑事侦缉处才是贪得最多的地方,是以他下定决心加入。于是在1956年,他终于得到机会,成为湾仔刑事侦缉处的一员。其后他继续“向上爬”,先后被调去旺角及深水埗,成为该区的侦缉主任,每月“收规”(收取贿赂)约三万多港元。
经过一番努力,韩德亦得偿所愿,成功升级至宪委级,成为湾仔区的一名警司,每月收贿约十三万港元。
贪污被查
编辑不幸地,韩德奢华的生活终引起警方反贪污部的注意。1971年12月,葛柏通知韩德他正被反贪部调查,但他并未接获到自己会被捕的消息,所以依旧照贪不理。1973年,葛柏逃离香港,事件正式打响港府打击贪污的警钟。同年八月,韩德被捕。他被指在1971年5月至1973年2月期间,接近花了超过二十八万二千元,远远超过自己在这段期间的薪金,堪称1970年代的许仕仁。韩德于1973年11月1日被控触犯《防止贪污条例》在维多利亚地方法院被判罪名成立,判监一年。之后,韩德上诉至英国枢密院,但被驳回。然而,为了提早脱罪,韩德主动与廉政公署合作,指证包括葛柏在内的其他贪污警员,最终获得港英政府的特赦,提早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