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聂树斌案
SkEy在话题“对于部分人物名条目错误关联的删除”中的最新留言:1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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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格式
编辑看到有 prose 的 flag。把事实的部分写成“散文”,然后再附一个年表?--Flycici(留言) 2016年12月2日 (五) 11:32 (UTC)
外部链接已修改
编辑各位维基人:
我刚刚修改了聂树斌案中的2个外部链接,请大家仔细检查我的编辑。如果您有疑问,或者需要让机器人忽略某个链接甚至整个页面,请访问这个简单的FAQ获取更多信息。我进行了以下修改:
- 向 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14-12/19/c_1113701899.htm 中加入存档链接 https://web.archive.org/web/20141225173211/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14-12/19/c_1113701899.htm
- 向 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13-09/28/c_125453494.htm 中加入存档链接 https://web.archive.org/web/20131004104713/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13-09/28/c_125453494.htm
有关机器人修正错误的详情请参阅FAQ。
行为主体客体的查证
编辑事实真相中,行为主体和客体的查证极度关键。需要注意的是:
- 河北省政府不是中国政府。
- 河北省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不等于河北省政府。
中国政府审判什么?政府有权审判吗?连最基本的事实主体客体都不去查证,就来编辑维基百科,我不得不想是逻辑混乱还是居心叵测。 按照主客体不分清的逻辑会有如下逻辑悖论的产生:
- 事实:你爸爸打你妈妈
- 写在维基百科里的推论1:你家里人打你家里人
- 读者基于推论1反推的推论2:你爸爸打了你/你妈妈打了你等
对于部分人物名条目错误关联的删除
编辑李树亭和陈光武两名律师并没有维基百科的相关词条,而陈光武一词条会错误关联到其他历史人物,因此将其删除--WIki Yuki Nagato(留言) 2024年1月17日 (三) 06:01 (UTC)
- 要不要考虑建立消歧义页面?—さき せかい(讨论|贡献) 2024年1月17日 (三) 06:04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