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竹本(1909年5月18日—1995年3月21日)[1]湖南省醴陵縣泗汾鄉人,中華民國軍事將領。[2]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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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竹本曾就讀於黃埔軍校第六期通信科,畢業後任職於國民黨軍委會交通兵團。峨眉中央軍官訓練團將校班、陸軍大學正則班第十四期畢業任軍委會通信指揮部參謀主任。歷任國民革命軍第十一師連、通信兵獨立第2營上校營長,師部中校作戰科長、第八軍參謀處第1科科長、第九十九軍上校參謀處長。何竹本一度以誤殺罪判處五年有期徒刑。1942年5月擔任國民革命軍第十軍預備第10師代理參謀長。第三次長沙會戰後任預備第10師參謀長。1942年1月21日,國民政府在軍長李玉堂、預10師師長方先覺、副師長孫明瑾的證明下,以「功績卓著」、《非常時期監犯調服軍役條例》第七條、《中華民國訓政時期約法》第六十八條的規定,被明令免刑。

1943年常德會戰中,預備第10師為解圍常德,在趙家橋被日軍包圍,師長孫明瑾和參謀主任陳飛龍陣亡,副師長葛先才肺部被子彈打穿,兩個團長也在指揮突圍時負傷,另一個團長乾脆在混亂中不知所蹤,何竹本率師部殘餘一夜通過日軍三道封鎖線突圍。衡陽保衛戰後也被日軍俘虜,與第28團團長曾京幾天後穿上老百姓的衣服回到了後方。1944年9月升任國民革命軍第十軍參謀長。1945年2月兼任國民革命軍第十軍第3師副師長。

1946年3月18日升任國民革命軍第十軍第3師師長。4月國民革命軍第十軍第3師整編為國民革命軍第十軍第3旅,何竹本出任旅長。1946年9月定陶戰役整編第3師被殲滅,何竹本卻帶領500多人突圍。1947年11月出任整編第49旅旅長(一個月後整編第3師攜整編第3旅在河南西平被全殲)。1948年9月19日,整編第49旅恢復為國民革命軍第49師,何竹本出任師長。淮海戰役第二階段該師2個團在雙堆集包圍圈被殲,何竹本率一部在固鎮附近靠攏第六兵團脫離險境。

1949年2月,調任中華民國國防部部員。8月出任重建後的國軍第一兵團參謀長。黃杰派遣以何竹本為首的軍事代表團前往諒山與法方談判,12月12日和法方簽定了《假道協定》,允許部隊經越南船運台灣。12月隨軍撤往越南富國島,改任留越國軍管訓總處參謀長兼預備幹部訓練班副主任。1953年7月前往台灣。在台任第9軍副軍長、第8軍副軍長。1961年10月出任陸軍總司令部作戰計劃委員、校閱組組長等職。1966年退役。1995年3月21日在台北病逝。[2]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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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陳予歡編著,黃埔軍校將帥錄,廣州出版社,1998.09,第753頁
  2. ^ 2.0 2.1 民国将军县——醴陵-湖南省醴陵市人民法院. 湖南省醴陵市人民法院. 2008-05-31 [2023-09-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11-10) (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