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縣
中國古代行政區劃
建制沿革
編輯- 東漢建安元年(196年),析侯官縣北鄉置南平縣。東晉太元四年(379年),改為延平縣,屬建安郡。南朝劉宋泰始年間(465—471年),復名南平縣。唐武德三年(620年),改建州延平軍。上元元年(674年),改為劍州。五代閩國時,曾改延平鎮、永平鎮、龍津縣、鐔州。天德三年(945年),復改為延平軍,旋改劍州劍浦縣。
- 宋太宗太平興國元年(990年),改劍州設置南劍州,為了區別利州路的劍州。以產茶和銀著名。治所在南平縣(今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區)。下轄劍浦縣、將樂縣、順昌縣、沙縣、尤溪縣五縣。包括今福建省將樂縣、順昌縣、沙縣、尤溪縣和三明市等地。元朝初年改為南劍路,元成宗大德六年(1302年)改為延平路。
- 明洪武元年(1368年)改延平路置延平府。轄境相當今福建省南平市和沙、金兩溪中下游及尤溪流域。屬福建省。清轄境南部略有縮小,大田縣劃出,屬永春直隸州。
- 民國元年(1912年),撤銷建寧、延平、邵武3府,設北路道,延平府建置從此取消。明清兩代,延平府轄境大致相同,為:東至建寧府建安縣界50里,西至汀州府清流縣界225里,南至福州府古田縣界120里,北至邵武府邵武縣界180里;東西距275里,南北距300里。[1]
- 中華人民共和國福建省1949年置第二專區,專署駐南平縣(今南平市延平區)。轄南平、古田、沙縣、順昌、尤溪、將樂、建寧、泰寧、屏南9縣。1950年,第二專區改稱南平專區。
- 1956年,原建陽專區所屬建陽、建甌、浦城、邵武、崇安、松溪、政和、光澤、水吉9縣;原永安專區所屬明溪、三元2縣及原閩侯專區所屬閩清縣劃入南平專區;撤銷明溪、三元2縣,合併設立三明縣;撤銷水吉縣,併入建甌、浦城、建陽3縣;析南平縣設南平市。南平專區轄1市、19縣。
- 1959年,將閩清縣劃歸閩侯專區;松溪、政和2縣劃歸福安專區。1960年,以三明縣城區設三明市,由省直轄;將三明縣劃歸三明市;撤銷南平縣,併入南平市。南平專區轄1市、14縣。
- 2014年5月,中國國務院批覆同意撤銷建陽市、設立南平市建陽區的行政區劃調整方案,南平市政府由延平區遷至建陽區。[2][3][4][5]2015年3月18日,建陽區政府正式掛牌成立成為南平市政府駐地。[6]這樣有著一千多年歷史的南平駐地由原南平縣轉去了建陽縣。
參考文獻
編輯引用
編輯- ^ 南平地區志,方志出版社,2004.4,ISBN 7-80192-178-X
- ^ 福建省南平市行政区搬迁获国务院批准. 中國新聞網. 2014-05-27 [2014-05-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5-27) (中文).
- ^ 国务院批复同意南平市行政区划调整方案. [2015-03-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9-24).
- ^ 南平市政府迁址建阳获国务院批复. [2015-03-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5-28).
- ^ 南平市政府第三次“搬家” 将迁至新设建阳区. [2015-03-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2-24).
- ^ 建阳撤市设区正式挂牌. 福建日報. [2015-03-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3-23) (中文(簡體)).
來源
編輯- 書籍
- 戴均良 等. 《中国古今地名大词典》. 上海: 上海辭書出版社. 2005 (中文(簡體)).
- 史為樂.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沿革(1949-2002)》.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06 (中文(簡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