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爾登理容院縱火案
卡爾登理容院縱火案,是發生於台灣臺北市卡爾登理容院的人為蓄意縱火案,由52歲的六合彩組頭兼計程車司機梁興登發動。
日期 | 1993年5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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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 18時15分 |
地點 | 中華民國(臺灣)臺北市新生北路二段39-1號 |
起因 | 人為縱火 |
死亡 | 22人 |
受傷 | 7人 |
事件發生於1993年(民國82年)5月12日晚18時15分,梁興登攜帶汽油與打火機,闖入台北市新生北路二段39號、靠近長春路路口的「卡爾登理容院」並實施縱火,造成包括縱火者在內的22人喪命,另有7人受傷。雖被定性為人為縱火,但逃生不暢才是造成此次重大傷亡的主要原因。
該次火災為臺北市境內繼論情西餐廳大火後傷亡最嚴重的火災事故,且該次火災距離論情案不到四個月(兩次都是人為縱火)。該案也是大台北地區三年來第四起造成人員傷亡的火災事故(另兩起分別為天龍三溫暖火災及神話世界KTV縱火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