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小舟
周小舟(1912年11月11日—1966年12月26日),原名周懷求,湖南湘潭黃荊坪鄉(今排頭鄉)人。[1]:5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原中國共產黨湖南省委員會書記、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湖南省委員會主席。[1]:51
周小舟 周懷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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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湖南省委員會主席 | |
任期 1955年2月—1959年12月 | |
前任 | 首任 |
繼任 | 張平化 |
中國共產黨湖南省委員會書記 | |
任期 1953年—1957年 | |
前任 | 金明 |
繼任 | 周惠 |
個人資料 | |
字 | 元誠 |
出生 | 中華民國湖南省湘潭縣黃荊坪鄉(今排頭鄉) | 1912年11月11日
逝世 | 1966年12月26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省廣州市 | (54歲)
政黨 | 中國共產黨 |
母校 | 湖南大學 北京師範大學 |
生平
編輯1912年11月11日,周小舟出生在湖南省湘潭縣黃荊坪鄉(今排頭鄉)一個地主家庭。[1]:51他早年在三育小學、明德中學讀書。[1]:511931年8月從湖南大學預科班畢業,靠「周公獎學基金」進入北京師範大學文學院國文系就讀,曾加入「非基督教同盟」。[1]:511927年加入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1]:51國共二次合作前共產黨方面地下聯繫人。1934年,周小舟參加組織中華民族武裝自衛委員會。1935年國文系畢業,在校加入中國共產黨,任中共北平臨時市委宣傳部部長,曾任支部書記、北平學聯黨團領導人。[1]:51一二·九運動領導人之一。1935年年11月底,周小舟調到中共中央北方局聯絡部工作。1936年春季,周小舟按照中共中央指示赴江蘇省南京市秘密和中國國民黨的宋子文、陳立夫談判停止國共內戰、聯合抗日的問題。[1]:518月,周小舟赴陝西省延安市向中共中央匯報談判情況,之後任中國共產黨中央革命軍事委員會主席毛澤東的秘書,後來作為毛澤東私人代表去新疆、太原宣傳抗日鬥爭和統戰工作。[1]:51
中國抗日戰爭爆發後,1938年秋季,周小舟出任中共冀中區黨委常委兼宣傳部部長,參加組織了冀中平原抗日游擊戰爭。1943年底,周小舟跟隨區黨委轉至北嶽區,任中共中央晉察冀分局冀中委員會委員兼第六地委書記、第六軍分區政治委員。之後出任中共易縣縣委書記兼縣支隊政治委員、冀晉區第一地委書記兼第一軍分區政治委員。[1]:51
第二次國共內戰時期,周小舟先後任中共北平市委常委兼宣傳部部長、中共北嶽區黨委常委兼宣傳部部長、中共北嶽區第五地委書記兼第五軍分區政治委員、中共中央華北局宣傳部副部長、南下工作團副書記兼宣傳部部長、中共湖南省委常委兼宣傳部部長等職。[1]:51期間,周小舟參加了華北解放戰爭和解放湖南。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周小舟先後出任中共湖南省委宣傳部部長兼省土地改革委員會主任、中共湘西區黨委書記、中共湖南省委副書記兼省政府財經委員會主任。[1]:511953年,周小舟任中國共產黨湖南省委員會書記、第一書記,兼任湖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長、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湖南省委員會主席、湖南省軍區政治委員、中共中南軍區黨委常委等職務。[1]:511958年,周小舟補選為中共第八屆候補中央委員。
1959年,廬山會議上,周小舟受到批判。[1]:51周因認同彭德懷批評毛澤東的人民公社和大躍進運動中的失誤,他質疑「主席有沒有史達林晚年的危險?」遭毛定性為「走資派」和「彭、黃、張、周反黨集團」成員,被撤銷中共湖南省委第一書記職務,保留省委委員,10月2日到湖南瀏陽縣的大瑤人民公社接受勞改,擔任公社黨委副書記。1962年6月調任廣州,任中國科學院中南分院副院長。在文化大革命期間遭到批鬥。[1]:511966年12月26日(毛澤東73歲生日),周因不堪人格和人身的侮辱,服安眠藥自殺身亡。[1]:511979年2月15日中共中央恢復了他的名譽。
參考文獻
編輯中國共產黨職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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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金明 |
中國共產黨湖南省委員會書記 1953年-1957年 |
繼任: 張平化 |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地方委員會 | ||
新頭銜 |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湖南省委員會主席 1955年-1959年 |
繼任: 張平化 |
中國人民解放軍職務 | ||
前任: 金明 |
中國人民解放軍湖南省軍區政治委員 1953年10月-1959年9月 |
繼任: 張平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