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級烈士紀念設施

國家級烈士紀念設施(前五批稱全國重點烈士紀念建築物保護單位),是為紀念在中國各個革命歷史時期的重大事件、重要戰役和主要革命根據地鬥爭中犧牲的烈士或在全國有重要影響的著名烈士和為中國革命犧牲的知名國際友人而修建的,或者在對外開放的重點地區、少數民族地區修建的規模較大的,經確定的烈士紀念碑、館和烈士陵園。列為全國重點保護的單位,由民政部提出,報國務院批准後由民政部公布。

烈士紀念設施保護標誌

迄今在中國(大陸)境內共有277處國家級烈士紀念設施(全國重點烈士紀念建築物保護單位)[1]

  • 第一批:共32處,1986年10月15日批准,1986年10月28日公布[2]
  • 第二批:共36處,1989年8月20日批准,1989年8月31日公布[3]
  • 增補一處:1990年5月24日批准,1990年6月14日公布[4]
  • 增補3處:1992年6月17日批准(或公布);
  • 第三批:共18處,1996年3月31日批准,1996年4月12日公布[5]
  • 第四批:共20處,2001年4月30日批准,2001年5月17日公布[6]
  • 第五批:共64處[註 1],2009年3月2日批准,2009年3月23日公布[8]
  • 第六批:共96處,2016年8月14日批准,2016年9月6日公布[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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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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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應當為71處[1],但民發〔2009〕36號文[2]中正式公布的「第五批全國重點烈士紀念建築物保護單位」僅有64處,未包括麻栗坡烈士陵園[7]等7處主要安葬對越自衛反擊戰陣亡人員的烈士陵園(廣西5處,雲南2處)
  2. ^ 原「上海市烈士陵園」遷「龍華烈士陵園」建「上海市龍華烈士陵園」,仍為全國重點保護單位。
  3. ^ 3.0 3.1 3.2 3.3 3.4 3.5 3.6 未在民發〔2009〕36號文中公布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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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第六批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公布. 人民網. 2016-09-21 [2024-10-14]. 
  2. ^ 第一批全国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名单. 中華英烈網. [2024-10-14]. 
  3. ^ 民政部关于公布第二批全国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PDF).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報. 1989, (22): 819-821 [2024-10-14]. 
  4. ^ 民政部关于公布皖南事变烈士陵园列为全国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北大法寶. [2024-10-14]. 
  5. ^ 民政部关于公布第三批全国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中國軍網. 2013-09-25 [2024-10-14]. 
  6. ^ 民政部关于公布第四批全国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中國軍網. 2013-09-25 [2024-10-14]. 
  7. ^ 7.0 7.1 麻栗坡烈士陵園-陵園簡介
  8. ^ 民政局. 关于公布第五批全国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中華人民共和國退役軍人事務部. 2009-03-23 [2024-10-14]. 
  9. ^ 民政部. 关于公布第六批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的通知. 中華人民共和國退役軍人事務部. 2016-09-06.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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