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徵收條例
《土地徵收條例》頒定公佈於2000年2月2日,為中華民國政府因應土地徵收所制定的相關法律,是《土地法》的特別法,並與《中華民國憲法》及《土地法》第五編「土地徵收」之相關規定共同架構成為中華民國的土地徵收制度。
土地徵收條例 Land Expropriation Act | |
---|---|
狀態:施行中 | |
別名 | 土徵條例 |
施行日期 | 2000年2月4日 |
修正次數 | 2 |
最新修正 | 2012年1月4日 |
法規類別 | |
改組前類別 | 內政法規地政目 |
參考文獻 | |
所有條文 | 土地徵收條例 |
沿革 | 法規沿革 |
立法歷程 | |
沿革
編輯立法目的
編輯- 2012年修正以前:為實施土地徵收,促進土地利用,增進公共利益,保障私人財產。[註 1]
- 2012年修正以後:為規範土地徵收,確保土地合理利用,並保障私人財產,增進公共利益。
法律架構
編輯- 總則
- 徵收程序
- 徵收補償
- 區段徵收
- 徵收之撤銷及廢止
- 附則
相關法律
編輯
註釋
編輯- ^ 內政部編. 當前重要土地問題研議專輯. 台北市: 內政部. 1993.
- ^ 2002年12月11日土地徵收條例第一條。
外部連結
編輯- (繁體中文)土地徵收條例 - 全國法規資料庫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