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憲法法院
土耳其憲法法院(土耳其語:Anayasa Mahkemesi,簡稱AYM)是土耳其共和國憲法審查的最高法律機構,從「形式和實質上審查法律、具有法律效力的法令和土耳其大國民議會議事規則的合憲性」(根據《土耳其憲法》第148條)。此外,憲法法院還可以作為最高刑事法院審理有關總統、內閣成員以及最高法院成員的任何案件。
憲法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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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ayasa Mahkemesi | |
設立 | 1961年 |
所在地 | 安卡拉 |
所在國 | 土耳其 |
設立法源 | 《土耳其憲法》 |
網址 | www |
概述
編輯《土耳其憲法》第4部分第2節規定設立了憲法法院,憲法法院對法律、法令與憲法的一致性進行審查並作出裁決。憲法法院有權進行事前(法律頒布前)和事後審查,法院裁決可以使整部法律或政府法令無效,在以後的法院裁判中也不能適用,對法律的違憲審查必須在頒布後的兩個月內進行。
重要判例
編輯參考文獻
編輯- ^ Turkey's Wikipedia block violates human rights, high court rules. 衛報. 2019-12-26 [2019-12-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12-26).
延伸閲讀
編輯- Arik, K. Fikret. La Cour constitutionnelle turque. Revue internationale de droit comparé (Persée). 1962-07-02, 14 (2): 401–412 [2022-02-01]. doi:10.3406/ridc.1962.1336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2-03) (法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