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林匹克運動會藝術比賽

從1912年到1948年的奧林匹克運動會曾舉辦了藝術競爭。競爭出自現代奧林匹克運動創建者皮埃爾·德·顧拜旦男爵的想法。獎牌分別授予給五個領域中:建築學文學音樂繪畫雕塑,與體育相關的藝術作品。1954年因為專業人士參加了角逐藝術競賽被摒棄,因為奧林匹克運動員要求必須是業餘愛好者。自1956年以來,奧林匹克文化節目代替藝術競爭。

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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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894年建立了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IOC)和第一屆現代奧林匹克運動會的慶祝典禮以來,法國人皮埃爾·德·顧拜旦更加堅定了他的理想——薰陶人的身體和心靈,用體育而不是戰爭來競爭。他的另一欲望是結合藝術和體育,因此他考慮將藝術競爭包括在奧林匹克運動會中。

在1906年5月,皮埃爾·德·顧拜旦男爵在巴黎為IOC成員和各藝術家代表組織了一次會議。會議提案IOC在奧林匹克運動會中舉辦五個領域:建築學、文學、音樂、繪畫和雕塑的藝術競賽。參賽藝術作品必須與體育有關。

人們開始在為1908年義大利羅馬的夏季奧運會的藝術競爭作準備。但由於財政困難,義大利組織者被迫停止準備。1907年IOC授權倫敦組織競賽。英國的組織者計劃舉行藝術競爭,但由於準備時間不足,競賽被迫取消。

皮埃爾·德·顧拜旦沒有灰心。他繼續努力將藝術競賽納入1912年瑞典斯德哥爾摩夏季奧運會日程。雖然瑞典最初反對將藝術與競爭結合,但他們最終讓步。參賽者的數量是相當令人失望的: 據知只有35位藝術家將作品送到了瑞典,但是金牌被授予了五個領域。

當第一次戰後的奧林匹克運動會在深被戰爭摧殘的比利時舉行時,藝術比賽仍在日程,雖然他們不過僅是一業餘附加節目。但與1924年巴黎夏季奧運會不同的是,比賽第一次受到了重視,193位藝術家遞交了作品。特別的,這包括了三位蘇聯藝術家的作品,雖然蘇聯並未正式參加奧林匹克運動會,在他們看來,奧林匹克運動會是一資產階級的比賽。

1928年阿姆斯特丹奧林匹克運動會參賽數目繼續增長,超過1,100件藝術作品被陳列在市政博物館,這還不包括在文學、音樂和建築學方面的作品。藝術家允許在陳列結束後銷售他們的作品。這引起相當的爭議,因為IOC政策要求所有競爭者必須是業餘愛好者。在阿姆斯特丹,活動數量增加了,五個藝術領域中的四項被細分,因而創造更多的活動。

由於經濟原因和洛杉磯路途遙遠,參與1932年比賽的比1928年低。但藝術競爭沒有受到任何影響,參賽作品數量保持穩定。他們的展覽將384,000個訪客吸引到洛杉磯歷史科學和藝術博物館。藝術比賽也在柏林(1936)、倫敦(1948)舉行,取得相當的成功雖然到1948年參賽作品數量明顯下降。

1949年,IOC會議收到報告,報告中提出,實際上所有羅馬藝術參賽者都是專業人士,競爭因此應被廢除,由沒有褒獎或獎牌的藝術展覽代替。這在IOC 之內引起了一次激烈的辯論。在1951年會議上,IOC決定恢復在1952年赫爾辛基奧林匹克的藝術競賽。但是,芬蘭組織者申明由於時間不足而不舉行藝術競賽或展覽。

人們繼續在奧林匹克運動之內就這個問題辯論,並且在1954年,第49屆雅典IOC 會議上,IOC成員投票通過,在未來奧林匹克中,用展覽代替藝術比賽。曾有幾次企圖重新舉行藝術比賽,但沒有成功。

然而奧林匹克運動會繼續與藝術展覽緊密相連。奧林匹克憲章要求奧林匹克運動會的組織者將文化節目納入日程,「以促進參賽者和其他出席奧林匹克運動會人之間的和諧關係、相互理解和友誼」。

競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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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1912年到1948年藝術比賽的規則不斷在變,但規則的核心始終一樣。所有參賽作品必須與體育有關,必須是原創(即在競爭之前未經發表)。象奧林匹克運動比賽一樣,金、銀和銅牌被依次授予給成就最高的藝術家,但不是每次比賽都有獎牌授出。有幾次,獎牌實際上完全未被頒發。通常,藝術家可用多項作品參賽,雖然有時會限制任一藝術家的參賽作品數目。這使一藝術家可能在單一比賽中贏取多個獎牌。

藝術比賽被分為在建築、文學、音樂、繪畫和雕塑中五個區域。間或的,有人會建議增加舞蹈、影片、攝影或戲劇,但這些藝術形式都沒有被列入奧林匹克運動會的獎牌活動。

建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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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 Wils設計的1928年奧林匹克體育館,贏得了1928年奧林匹克建築學金牌。

建築學領域存在兩個類別。1912年到1948年頒發了一般建築學類別的獎牌;1928 年增加了都市計畫類別。這二者之間的分界線並不總是很清楚,並且有些設計被同時授予給兩類的獎牌。

參賽項目詞條被允許在入圍奧林匹克之前發表。一個著名的例子是1928建築學金牌被授予給Jan Wils設計的奧林匹克體育館。但此館實際上被使用為同年的奧林匹克體育館。

文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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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領域在多年中變化許多。直到1924年和在1932年,僅有唯一的一個文學類別。在1928年,文學領域引進了為戲劇史詩抒情歌文學。這些類別於1948年存在,但戲劇類在1936年被取消。參賽作品長度被限制在20,000個詞以內,並且可用任一種語言, 但必須有英語或者法語翻譯或概要(變化來規則不斷變化)。

音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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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的一次音樂比賽直到1936年才舉行,分三個類別:一為管弦樂,一為器樂,一為獨奏和合唱音樂。1948年,這些類別被修改了一點點成為:合唱/樂隊、器樂/室內樂和聲樂。評委們經常在評審這些寫在紙上的音樂時遇到麻煩 。也許因為評審問題,陪審員頻繁地決定只授予很少的幾個獎。有兩次,評委未評出任何獎項(1924年音樂類和1936 年器樂類)。1936年標記了唯一的一次得勝音樂作品得以在觀眾面前演奏。約瑟夫·蘇克是唯一的參加競爭的知名音樂家,於1932年贏取一枚銀牌。

繪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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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Jean Jacoby 是唯一贏取二枚金牌的藝術家。他以以上題為橄欖球的繪圖贏取了他的第二枚金牌。和其它藝術形式一樣,直到1928 年奧林匹克比賽才開辦了第一個繪畫類,被分成成三類:圖畫、形象藝術和繪畫。此後的每個奧林匹克運動會繪畫類都有新的改變。1932 年的三個類別是: 油畫、印刷品、和水彩畫和線描。四年後,印刷品類由形象藝術和商業形象藝術代替了。在最後一次奧林匹克藝術競賽,三個類別是應用藝術和工藝、板刻/蝕刻和油畫/水彩畫。

雕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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雕塑組直到1928 年才有唯一的一個類別。

參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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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有幾個奧林匹克藝術獎牌獲得者達到了至少全國知名度,他們中只有很少的人可被稱為全球性的知名的藝術家。實際上,1924年比賽評委們員遠比參賽藝術家知名,如藝術家評委塞爾瑪·拉格洛夫伊果·費奧多羅維奇·史特拉汶斯基

由贏取的獎牌判斷,盧森堡畫家Jean Jacoby 是最成功的奧林匹克藝術家。他於1924年以油畫tude de Sport、1928年以作品橄欖球贏取金牌。瑞士藝術家Alex Diggelmann贏取了三枚獎牌,1936年一金牌(以他的海報Arosa I 招貼),1948年在藝術和工藝類獲一銀一銅。丹麥作家Josef Petersen 三次贏取銀牌:1924年,1932年,和1948年。

只有兩個人曾同時贏取了奧林匹克體育和藝術獎牌。一位住在英國的美國人Walter Winans曾贏取1908年夏季奧運會射擊金牌。1912年, 他贏取一枚射擊銀牌。那時, 他已以他的雕塑美國小跑步馬獲一枚金牌。另一在兩個領域成功的奧林匹克人是匈牙利的Alfred Hajos。他在1896年雅典奧林匹克贏取了二枚游泳金牌。二十八年後,他以他與Dezso Lauber一起設計的體育館被授予了一枚建築學銀牌。

有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的兩位總統也是奧林匹克藝術競爭的參賽者。1912年皮埃爾·德·顧拜旦,以假名「Georges Hohrod 和馬丁·Eschbach」進入抒情詩競賽, 贏取金牌。艾弗里·布倫戴奇參加1912比賽,在1932年和1936年奧林匹克賽中遞交了文學作品,1932年贏得提名獎。他從1952年到1971年擔任IOC的主席。

不列顛的John Copley,1948年板刻蝕刻比賽的銀牌得主,73歲,做奧林匹克史上最老的獎牌得主。在藝術競爭之外最老的奧林匹克獎牌得主是瑞典射擊奧斯卡·斯萬,在72歲高齡贏取他的最後一枚獎牌 。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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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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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nton, Richard (2001). The forgotten Olympic art competitions ─ The story of the Olympic art competitions of the 20th century. Victoria: Trafford Publishing. ISBN 1-55212-606-4.

Kramer, Bernhard (2004). In search of the lost champions of the Olympic art contests. Journal of Olympic History 12 (2), 29━34.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