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與創建和平研究的是宗教在發展和平中的作用。學者們普遍接受的一個觀點是:宗教在不同的歷史時刻,對於和平既起過促進作用,也起過破壞作用。[1]對此,有很多不同的解釋方法。

各宗教標識,包括猶太教基督教伊斯蘭教佛教道教

奈森·C.馮克和Christina J Wolloner將諸多解釋方法劃分為三種模式。第一種是「唯有通過宗教才有和平」。這種模式建議通過對於特定宗教的信奉,實現世界和平。反對者稱它的倡導者只想通過他們自己的宗教實現和平,對於其他的意識形態缺乏寬容。

作為對第一種模式的反思,第二種模式是「無宗教的和平」。批評者稱第二種模式太過簡單化,忽視了衝突的其他原因,以及宗教的和平潛力。另有批評者稱第二種模式排斥了宗教信徒。還有批評者稱前兩種模式都有將自己的意識形態強加與人之嫌。

第三種、也是最後一種模式叫做「與宗教共同和平」。這種模式專注於共存和宗教對話的重要性。[2] Gerrie Ter haar 稱宗教對於和平既不固有地好,也不是固有地壞,而宗教的作用又不容否認。[3] 與宗教共和平,強調促進各大宗教的共同原則。

宗教與建構和平的一個主要促成者是那些有信仰背景的非政府組織。道格拉斯·約翰斯頓指出,有宗教信仰背景的非政府組織 有兩個顯著的優勢。第一,鑑於它們常常是地方性的,它們對於當地社區有直接的影響力。他認為「讓當地人主動與昂衝突和建構和平非常重要,越早這樣做越好」。他指出的第二個優勢是,有信仰背景的非政府組織具有道德權威,有利於和平協議和政策被民眾所接受。[4]

猶太教與創建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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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伯來聖經包含了許多構建和平的內容。例如:

  • 利未記26:6:「我要賜平安在你們的地上。」
  • 民數記25:12:「我將我平安的約賜給他。」
  • 以賽亞書57:19:「願平安康樂歸與遠處的人,也歸與近處的人。」
  • 詩篇11:5:「耶和華實驗義人,惟有惡人和喜愛強暴的人,他心裡憎惡。」
  • 詩篇34:14:「要離惡行善,尋求和睦,一心追趕。」
  • 傳道書9:17-18:「寧可在安靜之中聽智慧人的言語,不聽掌管愚昧人的喊聲。智慧勝過打仗的兵器。但一個罪人,能敗

壞許多善事。」

  • 以賽亞書11:6-9:「豺狼必與綿羊羔同居,豹子與山羊羔同臥,少壯獅子與牛犢並肥畜同群;小孩子要牽引它們。牛必與熊同食,牛犢必與小熊同臥,獅子必吃草與牛一樣。吃奶的孩子必玩耍在虺蛇的洞口,斷奶的嬰兒必按手在毒蛇的穴上。在我聖山的遍處,這一切都不傷人、不害物,因為認識耶和華的知識要充滿遍地,好像水充滿洋海一般。」
  • 以賽亞書2:4和彌迦書4:3:「他們要將刀打成犁頭,把槍打成鐮刀;著過不舉刀攻擊那國,他們也不再學習戰事。」

基督教與創建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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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音書新約的書信,常常被引用為宗教構建和平的依據。常見的引用如下:

  • 「你們聽見有話說:『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只是我告訴你們:不要與惡人作對。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馬太福音5:38-39)
  • "你們的仇敵,要愛他;恨你們的,要待他好,詛咒你們的,要為他祝福,凌辱你們的,要為他禱告。"(馬太福音5:43-48路加福音6:27-28)
  • "收劍入鞘吧!凡動刀的,必死在刀下。"(馬太福音26:52)
  • "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稱為神的兒子。"(馬太福音5:9)
  • "我們務要追求和睦的事與彼此建立德性的事。"(羅馬書14:19)
  • "若是能行,總要盡力與人和睦。"(羅馬書12:18)
  • "倘若不信的人要離去,就有他離去吧!無論是弟兄,是姐妹,遇著這樣的事都不必拘束。神召我們原是要我們和睦。"(哥林多前書7:15)
  • "因為神不是叫人混亂,乃是叫人安靜,像在聖徒的眾教會一樣。"(哥林多前書14:33)
  • "你們要追求與眾人和睦,並要追求聖潔,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希伯來書12:14)
  • "惟獨從上頭來的智慧,先是清潔,後是和平,溫良柔順,蠻有憐憫,多結善果,沒有偏見,沒有假冒。並且使人和平的,是用和平所栽種的義果。"(雅各書3:17-18)
  • "也要離惡行善,尋求和睦,一心追趕。"(彼得前書3:11)

伊斯蘭教與創建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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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至仁主的僕人是在大地上謙遜而行的;當愚人以惡言傷害他們的時候, 他們說:『祝你們平安。』 "(25:63)
  • "你們不要借詐術而侵蝕別人的財產,不要以別人的財產賄賂官吏,以便你們明知故犯地借罪行而侵蝕別人的一部分財產。"(2:188)
  • "當他們聽到惡言的時候,立即退避,他們說:『我們有我們的行為,你們有你們的行為。祝你們平安!我們不求愚人的友誼。』 " (28:55)
  • "因此,我對以色列的後裔以此為定製:除因復仇或平亂外,凡枉殺一人的,如殺眾人;凡救活一人的,如救活眾人。"(5:32)


巴哈伊信仰要求信徒在生活中消除偏見,與各宗教、各階層、各種族以及不同國籍和文化傳統的人友好交往;在國家層面,呼籲領導人促進世界和平進程,推進磋商與對話。該教對於世界和平有初級和平至大和平的區分。初級和平,被理解為政治形式的和平,由各國協商和平條約,消除全球性戰爭。至大和平是上帝王國在地球上的建立,世界融合與合作達到高度統一,使用統一的世界輔助性語言貨幣、實現經濟公正、世界法庭和各國大幅裁軍。一些引言如下:

  • "只要戰爭意念一冒頭,就用更為強大的和平思想去遏制它。"(巴黎談話
  • "以至為親善和仁愛之精神與一切人交往者,必得福佑。"(巴哈歐拉文萃)
  • "你們是一樹之果,一枝一葉;願你們同情、善待全人類。願你們以朋友之道對待陌生人,願你們像珍愛自己一樣珍愛他人。視敵人如朋友;視惡魔如天使;像愛忠誠者一樣愛暴君"(阿博都-巴哈文選
  • "他們必須洗心革面,不留一絲一毫的仇恨與惡意。他們必須做坦誠的人,撫慰鍾愛全人類。這樣,東方和西方就會像情侶一樣,緊緊相擁;仇恨與敵意將從地球上消失,取而代之的是牢固的世界和平。"(阿博都-巴哈文選

印度教與創建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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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經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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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願和平行在天上,在空氣中,在大地上。願水清涼,願藥草有藥效,願樹叢閃耀著和平。願行星、星辰之間有和諧,永恆的知識中有完美。願宇宙萬物平安。願平安永駐各地。願我在心中體會到安寧。"(夜柔吠陀36:17)
  • "不要僅與同族的人和睦,也要與陌生人和睦。上天的雙胞胎在將我們與陌生人的心連為一體。讓我們在思想上團結,在目的上一致,不要與我們內心的上天之靈戰鬥。莫讓戰爭的呼喊在倒斃者的頭上響起,也莫讓戰神的箭矢與天一同隕落。"(夜柔吠陀7:52)
  • "高級的生靈不會以惡制惡。這是人們當守的準則……絕不該傷害惡人、好人甚至該死的動物。高貴的靈魂即使對於喜好傷人與酷行的人都是仁慈的……誰沒有缺點呢?"(羅摩衍那)
  • "引人走向勝利的戰車完全是另外一種。它的兩輪是英勇和堅韌;它的旗幟是誠實、精巧的行動,它的四匹馬是力量、審慎、自律和仁慈。駕馭馬匹的韁繩是寬恕、同情和鎮定……擁有這架正義戰車的人,將會所向無敵。"(羅摩衍那

佛教與創建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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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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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非怨止怨,唯以忍止怨;此古(聖常)法
  • "一切懼刀杖,一切皆愛生,以自度(他情),莫殺教他殺。於求樂有情,刀杖加惱害,但求自己樂,後世樂難得……對人莫說粗惡語,汝所說者還說汝。憤怒之言實堪痛;互擊刀杖可傷汝。"(法句經刀杖品)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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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John Siebert, "Religion and Violent Conflict: A Practitioner's Functional Approach," The Ploughshares Monitor, Vol 28, No.2 (Summer 2007),pp9.>
  2. ^ <Nathan C. Funk and Christina J. Woolner, "Religion and Peace and COnflict Studies," in Critical Issues in Peace and Conflict Studies, ed. Thomas Matyok, Jessica Senehi, and Sean Byrne (Toronto: Lexington Books, 2011), pp 351-358.>
  3. ^ <Gerrie ter Haar, "Religion: Source of Conflict or Resource for Peace?" in Bridge or Barrier: Religion, Violence and Visions for Peace, ed. Gerrie ter Haar and James J. Busuttil (Leiden, The Netherlands: Brill, 2005), pp. 18-36>
  4. ^ <Douglas Johnston, "Faith-Based Organizations: The Religious Dimension of Peacebuilding." in People Building Peace II: Successful Stories of Civil Society, ed Paul van Tongeren, et al (Boulder, CO: Lynne Rienner, 2005), pp. 209-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