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文烶
張文烶(1608年—17世紀),字彥彪,號湛生,順天府通州籍,浙江寧波府鄞縣人,順天府通州官籍,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張文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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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吏部文選司郎中 | |
籍貫 | 浙江寧波府鄞縣 |
出生 | 戊申年三月二十二日 |
逝世 | 卒年不詳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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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編輯崇禎三年(1630年),張文烶舉順天鄉試[1][2][3],崇禎七年(1634年)與弟張文煇同登進士,獲授益都知縣,九年間仁慈寬厚,人民都感其恩德。崇禎十五年(1642年)之後他歷任吏部驗封主事、文選員外郎、郎中,為時人所稱。南明時隆武帝曾召用為稽勳司未赴任,魯王朱以海監國後兩次入選司,日益清謹守法。
家族
編輯父張杞芳。從父張檉芳,萬歷四十四年進士,官吏部主事;弟張文煇與文烶同榜進士,官徽甯道。
有子張士壽。
引用
編輯- ^ 《崇禎七年甲戌科進士三代履歷便覽》:張文烶,曾祖鐸,恩榮壽官。祖汝濟,丁卯舉人、陵川知縣誥贈。父祀芳,廩生。湛生,易五房,戊申年三月二十二日生,順天通州籍,浙江寧波府鄞縣人。庚午鄉試,會一百十七名,三甲九十七名,刑部觀政,授山東益都知縣。
- ^ 《崇禎柒年甲戌科進士履歷便覽》:張文烶,曾祖鐸,壽官。祖汝濟,隆慶丁卯舉人、知縣,贈驗封司郎中。父祀芳,廩生。湛生,易五房,戊申年三月二十二日生,通州籍鄞縣人。庚午一百五十三名,會一百十七名,三甲九十七名,刑部政,本年授益都知縣,壬午升吏部驗封司主事,升考功,本年升文選,給假。
- ^ 光緒《鄞縣志·卷二十二·選舉表三》:(崇禎)三年庚午(舉人)…… 張文烶 檉芳從子,順天中式
- ^ 錢海岳《南明史·卷八十一·列傳第五十七》:同(李白春)時(魯王)吏部司官張文烶,字湛生,鄞縣人。崇禎七年進士。授益都知縣,抑強扶弱,禁衡府諸奄稱貸剋民利者。歷驗封主事、文選員外郎,郎中。紹宗召稽勳,未赴。銓法為時所稱。後二入選司,清謹自守。紹興亡,隱。
- ^ 光緒《鄞縣志·卷三十九·人物傳十四》:張文烶,字彥彪,一字湛生 《明州畫史》 ,徙通州 聞志,按太學提名碑錄,文烶通州籍鄞縣人 ,崇禎七年進士 《續稽舊傳》 。知益都縣,仁慈寬厚,在任九年人感其惠 《山東通志》 。歷吏部文選郎,銓法最為時所稱 《續稽舊傳》 。致政後復兩入選司,益清謹守法。為人和易詳整,好學工文,善行楷書,兼擅繪事 聞志 能山水。明亡,棲遲泉石間,不問天下事,更為筆墨增重 《畫史》 。子士壽別有傳。從父檉芳,萬歷四十四年進士,官吏部主事;弟文煇與文烶同榜進士,官徽甯道。
參考文獻
編輯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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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介松年 |
明朝益都縣知縣 1635年-1642年 |
繼任: 蔣拱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