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鬼無害論指認為上演一些含有鬼魂內容的戲劇沒有害處的觀點,引起了中國1960年代的一系列學術爭論和政治批判。由孟超創作崑曲《李慧娘》引出,《有鬼無害論》即是廖沫沙為《李慧娘》辯護文章。

有研究者將這一系列爭論分為三個階段,依次是1961年年中至1963年初的學術批評、1963年年中至年底的學術批判、1964年初至1965年初的政治批判。此後,《李慧娘》與《謝瑤環》、《海瑞罷官》是為1960年代初的中國戲曲界「三株大毒草[1]:13

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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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1年5月5日政務院發布《關於戲曲改革工作的指示》,此後一年多,文化部先後明令禁演劇目26齣,其中大多數屬於「鬼戲」。

1953年9、10月,馬健翎根據秦腔《游西湖》改編的新本在西安和蘭州正式演出,新本刪除李蕙娘(馬本如此)的「鬼魂」,代之以「裝鬼」,引發普遍批評[1]:15。新本《游西湖》與日後引發爭議的《李慧娘》有同一母體《紅梅閣[2]:115

1956年,中央文化部召開全國戲曲劇目會議,不少人認為應該上演「鬼戲」。《新民晚報》辟專欄討論「鬼戲」問題,先後發表爭論文章30多篇。

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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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1年,孟超依據《紅梅記》和《紅梅閣[2]:115創作的崑曲李慧娘》發表於《劇本》7、8月合刊。8月,由北方崑劇院首演於北京,受到社會各界一致好評。《人民日報》、《光明日報》、《北京日報》、《文藝報》、《中國青年報》等紛紛刊登正面的評論文章,也有人認為改編劇 「新人不如故」(酈青雲[1]:13、14。8月31日,時任中共北京市委統戰部部長廖沫沙(筆名繁星)於《北京晚報》發表《有鬼無害論》說:「代表自然力量的鬼神,同時代表一種社會力量」,「如果是個好鬼,能鼓舞人們的鬥志,在戲台上多出現幾次,又有什麼妨害呢?」

1963年3月29日,中共中央批轉文化部黨組《關於停演「鬼戲」的請示報告》:「更為嚴重的是新編的劇本(如《李慧娘》)亦大肆渲染鬼魂,而評論界又大加讚美,並且提出『有鬼無害論』,來為演出『鬼戲』辯護。」

5月,《文匯報》發表署名「梁璧輝」的文章《「有鬼無害」論》(一般認為是江青組織寫的):「繁星同志忽略了鬼神迷信的階級本質,因而也忽略了它對人民的毒害。」此後的批評文章有1963年第9期《戲劇報》發表的李希凡《非常有害的「有鬼無害論」》,1963年第4期《文藝報》發表的《演「鬼戲」沒有害處嗎?》[3]:39

12月12日,毛澤東批示說:「各種藝術形式——戲劇、曲藝、音樂、美術、舞蹈、電影、詩和文學等等,問題不少,人數很多,社會主義改造在許多部門中,至今收效甚微。許多部門至今還是『死人』統治著。」1963年底至1964年初舉行的華東地區話劇觀摩演出大會上,柯慶施講話:「所有這些,深刻地反映了我們戲劇界、文藝界存在著兩條道路、兩種方向的鬥爭。這種兩條道路、兩種方向的鬥爭,本質上就是戲劇、文藝為哪一個階級服務的鬥爭。」1964年6月5日,在京劇現代戲觀摩演出大會開幕式上,陸定一講話認為「鬼戲」是階級鬥爭的反映。7月1日,《紅旗》發文:「前一個時期,有人提倡在戲曲舞台上大演鬼戲,提倡牛鬼蛇神,還提出所謂『有鬼無害論』,為傳播封建迷信的鬼戲做辯護,這是十分有害的,是資產階級和封建勢力向社會主義進攻在文藝領域中的反映。」11月,廖沫沙被撤銷職務,孟超「停職反省」。

此後批判鋒芒指向《李慧娘》,1964年《文學評論》第六期的鄧紹基《〈李慧娘〉——一株毒草》說:「孟超筆下的李慧娘,就是一個在政治上『備受壓抑』並且要反抗和復仇的人物形象」,「和今天的什麼人的思想一致、從而可以鼓勵他們呢?我們可以斷言:那絕不是無產階級和革命人民」。同時,文章將《李慧娘》定性為「一株反黨反社會主義的毒草」,是國內「修正主義」「借用各種歷史或傳說的題材,來發洩他們對黨和社會主義的不滿,攻擊和誹謗社會主義現實生活,放肆地向黨和社會主義進攻」的「一個反映」[4]:19

1965年2月18日,《人民日報》發表廖沫沙文章《我的〈有鬼無害論〉是錯誤的》。3月1日《人民日報》登載齊向群《重評孟超新編〈李慧娘〉》,編者按說:「孟超同志新編的崑劇《李慧娘》,是一株反黨反社會主義的毒草」。此文與鄧紹基的《〈李慧娘〉——一株毒草》在日後被認為是「火力最集中、批判力度最大的」文章[1]:22。4月,中共中央改組文化部

孟超逝世於1976年5月。1979年10月,舉行了孟超追悼會。1980年《李慧娘》重印發行。

後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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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革結束後,1979年,曲六乙發表文章認為批判有鬼無害論、《李慧娘》的責任在康生、江青身上,他認為「有鬼無害」和「有鬼有害」都有片面性。[5]後來,穆欣發表文章描述了康生在鬼戲問題上的出爾反爾。[6][7] 陸沅則發表文章說:「正在田漢、王蒙、鄧拓、楊獻珍、李銳、孟超等蒙冤受屈時,劉少奇理解和同情他們,曾盡力為他們主持公道。」[8]

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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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1.2 1.3 劉方政. 学术批评·学术批判·政治批判——《李慧娘》在1960年代前期. 山東師範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 2015, (1): 13-23. 
  2. ^ 2.0 2.1 孟超. 《跋〈李慧娘〉》. 文學評論 (北京市: 中國社會科學院文學研究所). 1962, (1962年第3期): 110–115. ISSN 0511-4683 (簡體中文). 
  3. ^ 彭厚文. 20世纪60年代前期对《李慧娘》和《有鬼无害论》的批判. 黨史博覽. 2011, (4): 37-42. 
  4. ^ 鄧紹基. 《〈李慧娘〉——一株毒草》. 文學評論 (北京市: 中國社會科學院文學研究所). 1964, (1964年第6期): 10–20. ISSN 0511-4683 (簡體中文). 《李慧娘》是一株反黨反社會主義毒草[……]自從一九五九年春季[……]國內修正主義就在這年夏天響應國際修正主義[……]其中就有些人借用各種歷史或傳說的題材,來發洩他們對黨和社會主義的不滿,攻擊和誹謗社會主義現實生活,放肆地向黨和社會主義進攻。《李慧娘》在此時此際出現也正是這種情況的一個反映,並不是偶然的。對於無產階級和革命人民來說[……] 
  5. ^ 曲六乙. 鬼魂戏管窥——兼及建国以来鬼魂戏的论争. 文藝研究. 1979, (1): 78-86. 
  6. ^ 穆欣. 鬼戏《李慧娘》冤案画上句号. 炎黃春秋. 1994, (10): 34-43. 
  7. ^ 穆欣. 孟超《李慧娘》冤案始末. 新文學史料. 1995, (2): 156-167. 
  8. ^ 陸沅. 刘少奇终于未能保护他们. 百年潮. 1998, (6): 3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