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耀華 (國民革命軍)

朱耀華(1888年或1891年—1951年 處決),強生,男,湖南長沙人,國民革命軍高級將領。[1]

生平 編輯

朱早年經姑父張輝瓚引薦,考入保定軍官學校,為第三期步兵科,畢業後在湘軍中任職,歷任至團長,駐防湘潭。1923年,朱率部參加護法戰爭,一舉攻克長沙,後長沙被北洋政府重兵奪回,朱遂隨同譚延闓撤回廣東,加入國民革命軍。1925年8月,譚部湘軍改編為國民革命軍第二軍,朱被任命為第六師副師長,1926年參加國民革命軍北伐。1927年5月,轉任新組建之國民革命軍第23師師長。

寧漢合流後,第二軍被撤編,第23師也被改編為國民革命軍第18師第54旅,朱耀華仍續任該旅旅長,旅下屬107、108團與補充第1團、第2團。1930年,18師參加第一次江西剿共戰爭。12月30日,第18師師部與52、53旅在龍岡戰役中被中國工農紅軍全殲,師長張輝瓚被俘後遭中國共產黨處決,僅有54旅因奉命留守東固而得以保全。該役戰後,國民政府下令以第五十四旅為基礎重建18師,朱升任師長,原先兩個團復編為2個旅(52、54旅)。1935年4月19日,被授予中將軍階。

1937年抗日戰爭爆發,9月13日,18師與其被劃入第九集團軍戰鬥序列參與淞滬會戰,前往上海龍華北新涇一線負責守衛。10月初,又被調往大場。10月25日,日軍突破18師防線,朱於10月28日欲舉槍自戕,被警衛縱身一撲,將瞄準心臟的手槍槍口推向了右胸,朱經搶救未死[註 1]。18師師長後由羅廣文接任。傷癒後朱耀華曾出任第七戰區軍法執行監等職,抗戰結束後退役,於1951年在鎮壓反革命運動中被槍決[2]

評價 編輯

淞滬會戰中,郭沫若曾在當年的報紙上撰文說:「中國軍人若都像朱耀華一樣,中國不會淪亡……」[2]

參考資料 編輯

  1. ^ 王榮華主編. 上海大辞典 • 下册. 上海: 上海辭書出版社. 2013. 
  2. ^ 2.0 2.1 淞沪会战中的抗日英雄朱耀华将军. 星辰在線-長沙晚報. 2009-06-03 [2020-09-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9-27). 
  1. ^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官方說法,朱因搶救無效而在數日後死去[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