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安 (膳部大夫)

李安(?—572年),北周官員。

李安原本因為擅長烹調受到宇文護的寵信,被提拔為膳部大夫。周明帝宇文毓天性聰明機智,有見識和度量,宇文護很畏懼他。武成二年(560年)夏四月,宇文護暗中命令李安在加糖的蒸餅中下毒,進獻給周明帝,周明帝病危,留下遺言後就去世了[1][2][3][4][5]

天和七年三月(572年4月),周武帝宇文邕殺死了宇文護後,召見宮伯長孫覽等人,當即下令拘捕宇文護的兒子們以及柱國侯伏侯龍恩、大將軍侯伏侯萬壽、大將軍劉勇、中外府司錄尹公正、中外府司錄袁傑、膳部下大夫李安等人,在宮殿中將他們殺死[6]。齊王宇文憲對周武帝說:「李安出於奴僕,所掌管的不過是廚房事務,既然沒參與政治,不到該殺的條件。」周武帝回答說:「你不知道而已,世宗皇帝之死,就是李安干的。」[7][8]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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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周書·卷四·帝紀第四》:夏四月,帝因食遇毒。庚子,大漸。
  2. ^ 《北史·卷九·周本紀上第九》:夏四月,帝因食糖䊚遇毒,庚子,大漸。
  3. ^ 《周書·卷十一·列傳第三》:有李安者,本以鼎俎得寵於護,稍被升擢,位至膳部下大夫。至是,護乃密令安因進食於帝,加以毒藥。帝遂寢疾而崩。
  4. ^ 《北史·卷五十七·列傳第四十五》:帝性聰睿,有識量,護深憚之。有李安者,本以鼎俎得寵於護,擢為膳部下大夫。至是,護令安因進食加毒,帝遂崩。
  5. ^ 《資治通鑑·卷第一百六十八》:周世宗明敏有識量,晉公護憚之,使膳部中大夫李安置毒於糖𫗰而進之。帝頗覺之,庚子,大漸,口授遺詔五百餘言,且曰:「朕子年幼,未堪當國。魯公,朕之介弟,寬仁大度,海內共聞;能弘我周家,必此子也。」辛丑,殂。
  6. ^ 《資治通鑑·卷一百七十一》:帝召宮伯長孫覽等,告以護已誅,令收護子柱國譚公會、大將軍莒公至、崇業公靜、正平公乾嘉及其弟乾基、乾光、乾蔚、乾祖、乾威並柱國北地侯龍恩、龍恩弟大將軍萬壽、大將軍劉勇、中外府司錄尹公正、袁傑、膳部下大夫李安等,於殿中殺之。
  7. ^ 《周書·卷十一·列傳第三》:殺護訖,乃召宮伯長孫覽等告之,即令收護子柱國譚國公會、大將軍莒國公至、崇業公靜、正平公乾嘉,及乾基、乾光、乾蔚、乾祖、乾威等,並柱國侯伏侯龍恩、龍恩弟大將軍萬壽、大將軍劉勇、中外府司錄尹公正、袁傑、膳部下大夫李安等,於殿中殺之。齊王憲白帝曰:「李安出自皂隸,所典唯庖廚而已。既不預時政,未足加戮。」高祖曰:「公不知耳,世宗之崩,安所為也。」
  8. ^ 《北史·卷五十七·列傳第四十五》:殺護訖,乃召宮伯長孫覽等,即令收護子柱國譚國公會、大將軍莒國公至、崇業公靜、正平公乾嘉及乾基、乾光、乾蔚、乾祖、乾威等,並柱國侯伏侯龍恩、龍恩弟大將軍萬壽、大將軍劉勇、中外府司錄尹公正、袁傑、膳部下大夫李安等,於殿中殺之。齊王憲曰:「安出自皂隸,所典庖廚而已,未足加戮。」帝曰:「汝不知耳,世宗之崩,安所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