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 (唐朝)
李明(640年代—680年代),中國唐朝唐太宗李世民第十四子,巢王李元吉嗣子,為李世民與巢王妃楊氏所生。
零陵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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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李明 | ||||||||||
封爵 | 曹王→零陵郡王 | ||||||||||
逝世 | 682年 | ||||||||||
諡號 | 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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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編輯母親楊氏本是唐太宗胞弟巢王李元吉的王妃,唐太宗在玄武門之變殺了李元吉後,與巢王妃楊氏生下李明。根據《新唐書》卷八十·列傳第五·太宗子·曹王明記載,在636年長孫皇后去世後,太宗甚至想立巢王妃楊氏為皇后。由於魏徵諫言以巢王妃比辰嬴,太宗取消了立楊氏為皇后的計畫,楊氏最後是否獲得後宮妃嬪封號不詳。647年,李明封曹王,649年,實封八百戶,不久加滿千戶。
李元吉原有五個兒子,在玄武門之變後皆伏誅,除宗籍。唐高宗朝,命李明過繼給李元吉為後代。顯慶四年(659年),任梁州都督,歷任虢州、蔡州、蘇州刺史。
調露二年(680年),因皇太子李賢[1]事件連坐,降格為零陵王,流放黔州。
永隆(680-681年)中,黔州都督謝祐逼迫李明自殺。唐高宗深悼李明之死,將黔州官吏全員罷免。710年,將李明之靈柩運回長安,陪葬昭陵。
因李明曾任蘇州刺史,在蘇州有祠堂。五代十國時期,吳越王錢鏐因對李明祠堂祈禱靈驗,奏請封李明為昭靈侯。
家庭
編輯- 王妃元氏[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