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640年代—680年代),中國唐朝唐太宗李世民第十四子,巢王李元吉嗣子,為李世民與巢王妃楊氏所生。

零陵王
姓名李明
封爵曹王→零陵郡王
逝世682年
諡號
親屬
父親唐太宗
母親巢王妃楊氏
元氏
李俊、李傑、李價、李備、李偲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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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楊氏本是唐太宗胞弟巢王李元吉王妃,唐太宗在玄武門之變殺了李元吉後,與巢王妃楊氏生下李明。根據《新唐書卷八十·列傳第五·太宗子·曹王明記載,在636年長孫皇后去世後,太宗甚至想立巢王妃楊氏為皇后。由於魏徵諫言以巢王妃比辰嬴,太宗取消了立楊氏為皇后的計畫,楊氏最後是否獲得後宮妃嬪封號不詳。647年,李明封曹王,649年,實封八百戶,不久加滿千戶。

李元吉原有五個兒子,在玄武門之變後皆伏誅,除宗籍。唐高宗朝,命李明過繼給李元吉為後代。顯慶四年(659年),任梁州都督,歷任虢州蔡州蘇州刺史

調露二年(680年),因皇太子李賢[1]事件連坐,降格為零陵王,流放黔州

永隆(680-681年)中,黔州都督謝祐逼迫李明自殺。唐高宗深悼李明之死,將黔州官吏全員罷免。710年,將李明之靈柩運回長安陪葬昭陵

因李明曾任蘇州刺史,在蘇州有祠堂。五代十國時期,吳越王錢鏐因對李明祠堂祈禱靈驗,奏請封李明為昭靈侯。

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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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妃元氏[2]


  • 李俊,嗣零陵郡王、南州別駕,永昌元年四月二十二日(689年5月16日)處死。一作千金王
  • 李傑,黎國公,垂拱四年處死,贈太子中允
    • 李胤,嗣曹王、銀青光祿大夫、右武衛將軍(李戢墓志銘作左武衛將軍),宗正少卿,贈太子詹事。妃金氏,生李戢
      • 李戢,嗣曹王、左衛率府中郎將,棣王友。妃滎陽鄭中,字正和,郴州司戶鄭休睿女
  • 李價,濟國公
  • 李備,衛尉少卿、同正員,一度代李胤嗣曹王,招慰忠州叛獠時身亡,李胤復封
    • 李守宗,太中大夫興州刺史
      • 李璠,朝議郎、行河南府河陽縣尉
        • 李某,唐州參軍事
      • 李璘,河陰縣尉
      • 李㻍,潁陽縣尉
  • 李偲,右武衛大將軍,後裔有南宋史學家李燾

傳記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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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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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皇太子李賢為武則天第二個兒子,即章懷太子
  2. ^ 新唐書·列傳第七十·元王黎楊嚴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