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鳳鳴 (台灣)
李鳳鳴(1930年7月23日—),臺灣政治人物,中國國民黨籍。出身宜蘭縣宜蘭市。曾任宜蘭縣縣長、經濟部農業局副局長、台灣省政府糧食局長。
李鳳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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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第5任縣長 | |
任期 1973年2月1日—1981年12月20日 | |
前任 | 陳進東 |
繼任 | 陳定南 |
個人資料 | |
出生 | 日治臺灣台北州宜蘭郡宜蘭街 | 1930年7月23日
國籍 | 大日本帝國(1930年-1945年) 中華民國(1945年至今) |
政黨 | 中國國民黨 |
生平
編輯李鳳鳴畢業於省立宜蘭農業學校(今國立宜蘭大學)農產製造科。高考及格後歷任建設局技士、技正,出任建設局長。[1]:3251972年國代選舉時,時任建設局長的李鳳鳴原先有意參選國大代表,後受到有關單位勸導下,轉代表國民黨投入第七屆宜蘭縣長選舉,[1]:325最終以同額競選當選。1977年第八屆宜蘭縣長選舉中,李鳳鳴再獲國民黨提名參選,以超過八成的得票率擊敗許仁修連任縣長。
李鳳鳴在兩任縣長任內風評不佳,賣官、回扣、貪汙傳言不斷。用公家的錢於人煙稀少之處設長七百二十公尺、寬七公尺的道路,與長十二公尺、寬四公尺的橋梁,遭縣議員游耀長譏為炒地皮的「鳳鳴路」、「鳳鳴橋」,[2]李鳳鳴與附近私有土地間的官商關係也引發關注。[3]:161-162雖然李鳳鳴本身曾召開記者會予以否認,然而游耀長描繪縣政腐化內幕的演說在基層群眾間造成重大迴響,造成第九屆宜蘭縣長選舉時黨外的勝利。日後陳定南在分析縣長選舉勝選原因即直指「國民黨如果沒有做得那麼爛,我們怎麼有可能贏,這是最基本的情勢」[3]:204。
家族
編輯註釋
編輯相關書籍及傳記
編輯外部連結
編輯中華民國政府職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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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政府 | ||
前任: 陳進東 |
宜蘭縣縣長 第七、八屆 1973年2月1日-1981年12月20日 |
繼任: 陳定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