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藝術館

桂林市文物保护单位

廣西省立藝術館位於中國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林市秀峰區解放西路58號,現為桂林市藝術館

廣西省立藝術館舊址
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布
地址 中國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林市秀峰區
分類近現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築
時代1944年
編號8-0687-5-171
認定時間2019年10月7日

該藝術館為抗日戰爭期間由劇作家歐陽予倩設計,並得到中國建築公司經理張復初贊助,貸款建造。民國三十三年(1944年)2月15日15時在該館舉行落成典禮及第一屆西南戲劇展覽大會揭幕典禮。同年11月桂林被日軍攻陷,藝術館毀於戰火。後於民國35年按原樣重建。該館坐南朝北,平面呈「凸」字形,紅牆青瓦,長40米,寬28米,高10米。1987年公布為桂林市文物保護單位。[1]2019年10月16日,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以「廣西省立藝術館舊址」之名公布為第八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2]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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