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文(1918年11月—2015年1月10日),原名江蘭波,男,湖北沔陽人,中國共產黨黨務活動家。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1981年-1985年)。

生平

編輯

1918年11月出生於湖北沔陽。1936年參加革命。1937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38年7月後,歷任安徽省抗日動員委員會第一工作團團長,桐城無為縣委青年委員,皖江含巢縣委副書記兼獨立營政治委員和含縣委副書記,含巢縣委書記兼縣行政辦事處主任,新四軍第七師六十三團副政治委員華東野戰軍第十三縱隊115團政治委員,華東軍區後勤政治部組織科科長,上海物資接管處秘書主任、副處長[1]

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歷任華東局組織部秘書科科長、幹部處副處長、黨群幹部管理處處長。1955年4月調至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任人事廳副廳長、檢察委員會委員、黨組成員、一廳廳長、三廳廳長。1960年11月調至西北局工作。文化大革命期間受到迫害。1969年被下放至湖北沙洋五七幹校[2]。1973年2月後,任冶金部鋼鐵研究院黨委第一書記革委會主任,中國計量科學研究院黨委書記。1980年1月後,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刑事檢察廳廳長、江青反革命集團案起訴組組長,最高檢副檢察長[3]。1986年離休。

2015年1月10日在北京逝世,享年97歲[1]

參考資料

編輯
  1. ^ 1.0 1.1 最高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江文逝世. 人民網. 2015-01-29 [2020-01-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6-18). 
  2. ^ 余瑋. 江文:我与江青在特别法庭上交锋(上). 人民網. 2015-11-09 [2020-01-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1-11). 
  3. ^ 特别法庭上的见证. 中國檔案報. 2018-06-22 [2020-01-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