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文 (1918年)
江文(1918年11月—2015年1月10日),原名江蘭波,男,湖北沔陽人,中國共產黨黨務活動家。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1981年-1985年)。
生平
編輯1918年11月出生於湖北沔陽。1936年參加革命。1937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38年7月後,歷任安徽省抗日動員委員會第一工作團團長,桐城、無為縣委青年委員,皖江含巢縣委副書記兼獨立營政治委員,和含縣委副書記,含巢縣委書記兼縣行政辦事處主任,新四軍第七師六十三團副政治委員,華東野戰軍第十三縱隊115團政治委員,華東軍區後勤政治部組織科科長,上海物資接管處秘書主任、副處長[1]。
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歷任華東局組織部秘書科科長、幹部處副處長、黨群幹部管理處處長。1955年4月調至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任人事廳副廳長、檢察委員會委員、黨組成員、一廳廳長、三廳廳長。1960年11月調至西北局工作。文化大革命期間受到迫害。1969年被下放至湖北沙洋五七幹校[2]。1973年2月後,任冶金部鋼鐵研究院黨委第一書記、革委會主任,中國計量科學研究院黨委書記。1980年1月後,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刑事檢察廳廳長、江青反革命集團案起訴組組長,最高檢副檢察長[3]。1986年離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