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國楠
汪國楠(?—?),字仲木,號斗崙,直隸徽州府婺源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汪國楠 | |
---|---|
大明山東參政 | |
籍貫 | 直隸徽州府婺源縣 |
字號 | 字仲木,號斗崙 |
出生 | 嘉靖丙寅三月二十二日(官年) |
逝世 | 卒年不詳 |
配偶 | 娶曹氏 |
親屬 | (子)胤昌、胤昇 |
出身 | |
|
生平
編輯萬曆十九年(1591年)辛卯科應天鄉試第十八名舉人。萬曆二十三年(1595年)乙未科會試第二十一名,廷試三甲第四十五名進士[1][2]。禮部觀政,本年六月授知浙江蘭谿縣,徵輸有法,課士有方,修義倉,行保甲。二十八年升南兵部車駕司管馬快舡主事,疏論花木不宜濫進,內臣不宜擅差。改禮部,升儀制司郎中,出知真定府。郡滹沱河決口,工費叵測,無敢言築堤者,國楠堅請用鐡鍋連鎖載石沉水法,堤遂成。改江西南昌府知府,四十年五月升江西南瑞道副使[3],四十一年二月升山東東寧兵備參政[4],卒於官[5]。
家族
編輯曾祖汪盛全。祖汪欽,主簿。父汪激,庠生。母俞氏。慈侍下。[6]
參考文獻
編輯- 《金華府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