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國楠(?—?),字仲木,號斗崙直隸徽州府婺源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汪國楠
大明山东参政
籍貫直隸徽州府婺源县
字號字仲木,號斗崙
出生嘉靖丙寅三月二十二日(官年)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曹氏
親屬(子)胤昌、胤昇
出身
  • 萬曆二十三年乙未科進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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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十九年(1591年)辛卯科應天鄉試第十八名舉人。萬曆二十三年(1595年)乙未科會試第二十一名,廷試三甲第四十五名進士[1][2]。禮部觀政,本年六月授知浙江蘭谿縣,徵輸有法,課士有方,修義倉,行保甲。二十八年升南兵部车驾司管馬快舡主事,疏論花木不宜濫進,内臣不宜擅差。改禮部,升儀制司郎中,出知真定府。郡滹沱河决口,工费叵测,無敢言築堤者,國楠坚請用鐡鍋連鎖載石沉水法,堤遂成。改江西南昌府知府,四十年五月升江西南瑞道副使[3],四十一年二月升山東東寧兵備参政[4],卒于官[5]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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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汪盛全。祖汪欽,主簿。父汪激,庠生。母俞氏。慈侍下。[6]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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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万历四十年五月乙未,覆升江西南昌府知府汪国楠为本省副使,管理水利。
  4. ^ 万历四十一年二月,升江西按察司副使汪国楠为布政司参政备兵辽东。
  5. ^ 《徽州府志》
  6. ^ 《萬曆乙未科進士同年序齿録》
  • 《金華府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