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語系國家及地區法律代辦[1](葡萄牙語:solicitador)是一種法律執業者,須擁有法律代辦或法學士學位,可從事訴訟委任及法律諮詢。其業務涵蓋合同法繼承法勞動法商法憲法行政法稅法民事訴訟法等。

巴西,該職業為律師檢察官法律顧問司法文員之混合,現已不復存在。

訴訟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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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代辦可在不可上訴的法律案件(收回債款英語Debt collection、民事責任訴訟、財產清冊、司法分割、社會權利強制命令、執行程序)中參與訟辯,亦可在可上訴的訴訟中代表當事人。金額超過30,000歐元的執行程序則須委託律師。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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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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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法律代辦紀律權限獨立委員會.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入口網站. [2024-02-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4-02-24) (中文(澳門)).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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