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良恩(1918年—1973年1月26日)山東省濰縣(今濰坊市)人,中國人民解放軍開國少將,是為中共中央辦公廳副主任[1][2]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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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8年入伍參加八路軍,同年加入中國共產黨。歷任班長、排長、指導員、營教導員、團政委、師政治委員、軍政治部主任、華東軍區政治部組織部長、南京軍區政治部副主任[1]。1955年被授予大校軍階。1964年晉升少將軍階。1966年8月,調任中共中央辦公廳政治部主任[2]。1969年4月,王良恩任中共九大主席團副秘書長,負責會務及文件工作[3]。1969年11月任中共中央辦公廳副主任兼政治部主任[1]。他是「文革」爆發後由許世友推薦給中央的[4]

1973年1月26日,王良恩自殺身亡,時年54歲[1][2]。關於其死因有三種說法:一是王良恩是林彪死黨,見鄧榕《我的父親鄧小平——文革歲月》一書。二是遭江青康生等人誣陷迫害。三是汪東興有意推卸自己在1970年廬山會議上鼓吹「主席當主席」(讓中共中央主席毛澤東擔任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的責任而整王良恩[2]

在1970年廬山會議上出的六號簡報,毛澤東稱之為「反革命的簡報」。主管會議日常工作尤其是會議記錄和簡報編輯的中共中央辦公廳副主任王良恩,由此處於非常不利的狀態。中央開會出簡報向由中央辦公廳負責,廬山會議期間的簡報印發也不例外,具體負責人是王良恩。但王良恩還有直接上級即中央辦公廳主任汪東興。會前王良恩曾在周恩來處和汪東興商議過出簡報事宜,王良恩提議出綜合簡報,但周恩來和汪東興都主張分組出。在反映華北組討論情況的六號簡報印發流程登記上,既有華北組組長李雪峰,副組長解學恭吳德的簽名,也有王良恩履行的手續[5]

1971年「九一三事件」後,專案組查抄了林彪北京北戴河的住宅,發現了南京軍區司令員許世友福州軍區司令員韓先楚濟南軍區司令員楊得志寫給毛澤東、林彪的三封信,內容是針對1970年廬山會議,建議「犯錯誤的人不宜留在中央工作,應放到基層去鍛鍊。」(「犯錯誤的人」意指反對在《憲法》中設國家主席張春橋等人)「有一封信除信封和信件之外,還附有一個呈閱件,其他兩封都只是信封帶信件。從呈閱件上的簽字不難看出,是當時經中辦副主任王良恩呈周恩來,並由周恩來轉呈林彪和毛澤東的。」廬山會議期間,許世友曾特地交待讓王良恩轉交這幾封信。據此次會議的華東組會議秘書洪雪竹回憶:「許世友等說,這幾件信很重要,你帶回去,請王良恩轉呈主席,一定要穩妥送到。」[6]

當時參加查抄的當事人回憶:「這幾封信都在林彪辦公室的檔案中。我們在清查中發現後,感到不好把握,就一起交給辦公室主要的負責人、中辦副主任王良恩,他負責呈給上面。」信到王良恩處之後,再上呈周恩來。當專案辦公室將這幾封信呈周恩來時(這是廬山會議後周恩來再次見到這些信件),周恩來作為該案件負責人審查了這幾封信,最後在專案辦公室呈自己的信件上寫道:「此件是在傳閱中被葉群扣壓的。退。周恩來。」[6]

由上可見,這三封信「開頭都是明確寫給毛澤東和林彪」,屬於正常信件而非陰謀串聯。1970年廬山會議期間,信件先送王良恩,再呈周恩來,最後在林彪處被扣壓,未送毛澤東,原因是「周恩來已知廬山會議的風向改變,不願這些同志遭殃,……所以就把這三封信轉給了葉群,並附條子囑咐說『到此為止,存你處。』」林彪死後,信件查出,周恩來批示「退」回給王良恩,所以這幾封信仍未送給毛澤東[6]

但信件「退」回給王良恩後,1972年江青認定「這幾封信是支持林彪的表態信」,組織人對此事「徹查」,要求「徹查信為什麼到林彪那裡」。其後,許世友、韓先楚、楊得志等人都被迫檢討。例如1974年9月韓先楚在中央召集的各大軍區負責人會議上檢查稱:(我在)「黨的九屆二中全會上,寫了一封支持林彪反革命政變動員令的表態信,犯了嚴重的政治錯誤……我錯懷疑過春橋同志,在這裡我向中央檢討,向春橋同志賠禮道歉。」[6]

九一三事件」後,隨著中共中央辦公廳批林整風運動的發展,王良恩與林彪集團有干係的疑點被陸續提出,對王良恩的「批評幫助」也逐步升級。1973年1月3日到8日,相繼開了四天中共中央辦公廳臨時黨委擴大會議,圍繞王良恩與六號簡報的聯繫,與林彪集團的關係,以及他在中央辦公廳工作中的錯誤開展批評和進一步揭發。會議地點有時在中南海,有時在人民大會堂的常委會會議室。1月3日的會議由汪東興主持,1月4日的會議由張耀祠主持[5]

1973年1月26日王良恩在宿舍衛生間自縊身亡。次日,中共中央辦公廳臨時黨委以書記汪東興、副書記張耀祠的名義,給毛澤東和中央寫了《關於王良恩畏罪自殺的報告》,詳述王良恩自殺的情況,以及法醫鑑定。該報告在寫成當天即送報周恩來,周恩來在報告上批示:「印送主席、政治局有關同志。」該報告附有三個附件,其中附件一是王良恩的遺書,共兩份,一份是通過汪東興、張耀祠給毛澤東、中共中央的[5]

東興、耀祠同志並報

毛主席、黨中央:

我負責地向黨申明,九屆二中全會我是犯了嚴重方向路線錯誤,對黨對人民有罪。但屬於受騙上當範圍,絕沒有和他們死黨有串通。

王良恩 一月二十六日

一份是王良恩寫給妻子王英的,用鉛筆寫在一張便簽紙的兩面[5]

王英同志:

在黨的第十次路線鬥爭中,我犯了嚴重方向路線錯誤,對黨對人民是犯罪的。但與林彪死黨絕無串通,請教育孩子們緊跟偉大領袖毛主席革命到底。

王良恩

一月二十六日(正面)

有實際困難,可找政治部轉請東興、耀祠同志幫助解決,我相信他們是會按黨的政策辦事的。(背面)

附件二是在得知王良恩自殺後,趕往其在北京兵馬司胡同21號住所搶救的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三〇五醫院醫生寫的現場搶救情況報告,內稱「根據當時體檢所見符合為由於自縊而死亡。」附件三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法醫出具的死亡檢驗報告。在報告和附件後面附有法醫檢驗記錄和照片說明[5][7]

本來在王良恩自殺前,中共中央辦公廳對他仍稱「同志」。但自殺使問題的性質發生了變化。1973年1月29日,中央辦公廳臨時黨委擴大會議召開,議題是關於王良恩自殺問題。辦公廳領導在講話中用了「自絕於黨、自絕於人民」這一語言定式。於是有人在會上稱:「王良恩在廬山上的陰謀活動是死跟林彪的。沒有問題為什麼自殺呢?我們中辦擴大會議開了六次,一次集體談話,都是對他進行幫助。自殺充分證明他是林彪一夥的,這個人至死不回頭。」馬上有人代表王良恩所在支部提出:「政治部支部同意清除王良恩出黨。」王良恩後來也確實被「永遠開除」出黨。當時公安部部長李震也在會上講話:「王良恩在第十次路線鬥爭中犯了嚴重方向路線錯誤,中央對他等待了兩年之久,他一直捂蓋子。」「上了賊船,抱得很緊,就不下來,最後殉葬。」「他自殺是向黨示威……他自殺滅口,是怕暴露他的同黨,這是惡毒的,也是妄想的。」會上作出了立即向中央辦公廳各單位傳達王良恩自殺一事並做好善後工作的決定。此後,中央辦公廳各部門,包括在江西的中央辦公廳五七幹校,都展開了對王良恩的揭發批判,中央辦公廳還出了專門的簡報,簡報按慣例都送給中央領導。因中央領導很關心王良恩的問題,1973年2月9日中央辦公廳臨時黨委專門召開擴大會議。汪東興在會上稱:王良恩的檢討此前都已原原本本報告過毛主席及中央領導,此次寫報告要寫得精練,不應給中央領導增添負擔。汪東興還講了些王良恩的問題。由於王良恩的自殺,許多原本仍屬疑問的事情都被當成了結論,越揭批問題越嚴重,甚至有了「王良恩上賊船是『九大』期間,他到中央辦公廳說是林彪調來的,『九大』期間他就和那些人非常密切的」、「王良恩是林彪集團埋在中辦的一顆定時炸彈」等說法[5]

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後,經中共中央辦公廳黨委複查,並報中共中央批准,為王良恩平反昭雪,恢復黨籍,恢復名譽[1]。1979年11月1日,中共中央辦公廳黨委在一定範圍內為王良恩作出了平反的決定[2]。1981年5月5日,在中共中央辦公廳禮堂補開追悼會[1]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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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1.2 1.3 1.4 1.5 王良恩同志追悼會在京舉行,人民日報1981年5月6日
  2. ^ 2.0 2.1 2.2 2.3 2.4 因文革而自杀的党政军领导干部. 鳳凰網. 2012-07-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7-16). 
  3. ^ 中共九大内幕琐忆:主席称五位元帅是反对派. 環球網. 2013-05-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1-04). 
  4. ^ 於繼增,中辦副主任王良恩文革中自殺之謎,文史精華2012年第8期
  5. ^ 5.0 5.1 5.2 5.3 5.4 5.5 鄔吉成口述,王凡整理,王良恩事件始末,同舟共進2012年第2期
  6. ^ 6.0 6.1 6.2 6.3 赤男,林彪事件後三位上將的信件風波,黨史博覽2004年第06期
  7. ^ 肖思科,王良恩非正常死亡之謎,中華兒女2001年第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