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儀
禮儀、禮節、禮貌是根據在社會、社會價值或者小組之間的當代常規準則影響社會行為的期望的代稱。禮儀通常也不像法律一樣刻意以文筆書寫來規定和記載,但是禮節的層面常有記錄。禮節包括社會相互作用的大多數社會層次方面,是沒有有效期限的。禮節規則也許反映社會的倫理規則,或者反映這個社會現在的狀態。像文化逐年增長的一個詞彙,特別是多種種族衝突下文化上的差異造成不同社會的產生。一些研究認為,所有的人類文化都有某種形式的禮儀,也就是說,禮儀是普世文化通則的一部分。
漢文化圈的禮儀
編輯東方禮儀溯源中國作為東方文化的發源地,素有文明古國、禮儀之邦的美譽。夏禮、殷禮、周禮,三代之禮,因革相沿,到周公時代的周禮,已比較完善。中國古代最早、最重要的禮儀著作是《周禮》、《儀禮》和《禮記》,合稱「三禮」。禮制系統之龐大、禮數之繁,有「禮儀三百,威儀三千」的美譽。[1]禮大致上可以分為冠禮、婚禮、喪禮、祭禮、射禮、酒禮、朝禮、聘禮八類,包含著一個人生老病死的過程,以及種種社會關係。西周滅亡後,其禮儀制度的主體和精神被儒家學者所繼承。
朝鮮於15世紀曾命集賢殿儒臣詳定《五禮儀》,悉仿杜氏《通典》,旁采群書,兼用中朝諸司職掌、洪武禮制、《東朝今古詳定禮書》等,參酌損益制定了《國朝五禮儀》,奠定了朝鮮後世的禮制規範。
日本參考唐朝禮儀律令制度,於718年制定的《養老律令》納入了"禮"的內容。江戶時代,水戶藩主德川光圀主編《禮儀類典》514 卷,再興王室禮儀制度,亦積極推行各種禮儀活動。特地請朱舜水規劃釋奠禮儀,也請教五廟之制。禮儀被上升到等級制度的高度,《家康遺訓》就有對於等級制度禮節的規定,如第四十五條寫道「平民對武士失禮,武士可殺之」。幕府頒布針對大名的《武家諸法度》和針對嫡系家臣武士"騎本"、"御家人"的《諸士法度》中明文規定: "獎勵文武忠孝,以正禮儀"或"勵忠孝,正禮法" 。日本最著名的禮法流派是小笠原派。
昭和13年(1938),日本文部省成立「作法教授要項調査委員會」,當時禮法的最高權威、《日常禮法心得》的作者、貴族院議員、侯爵德川義親任調查委員長。不久文部省頒布《昭和國民禮法要項》,在學校貫徹實施,標誌武士道禮法成為日本全體國民修身教育的一部分。日本國民禮法對姿態、最敬禮、參拜禮、敬禮、問候、言語、起居、遞交、包結、服裝、皇室禮法、家庭生活禮法、社會生活禮法進行了規定。
行禮方式
編輯西方世俗禮儀
編輯西方禮儀一詞最早見於法語"Etiquette"。路易十四建立了極其嚴格的宮廷禮儀制度,諸如國王就寢、起牀、著衣、用膳、騎馬等一概由專人負責,爲此設立了名目繁多的榮譽職位。路易十四世的宮廷在以後的長時期中受全歐洲的歆羨和效法。西方餐桌禮儀從路易十六時期開始盛行,發展到十七、十八世紀所呈現的面貌,大致上就是現今人們所看到西餐禮儀的輪廓。
伊斯蘭教文化圈的禮儀
編輯穆斯林的宗教禮儀主要體現在伊斯蘭教五項基本功課「念」、「禮」、「齋」、「課」、「朝」中。
參考文獻
編輯- ^ 《禮記·中庸》:「禮儀三百,威儀三千。」
相關條目
編輯- 外交禮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