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膳清吏司,禮部官署名稱。
明朝洪武二十九年(1396年)改膳部為精膳清吏司。管理宴饗、牲豆、酒膳。設郎中一人,員外郎一人,主事一人,南京禮部精膳清吏司設郎中一人。清朝順治元年(1644年),沿置精膳清吏司,設郎中二人,滿洲一人,漢族一人;滿洲員外郎一人;主事三人,宗室一人,滿洲一人,漢族一人。以及筆帖式、經承若干人。掌管祭祀供物、賞恤牛羊和本部機構用銀題銷。下設勘合科、俸糧科、下程科、廚役科、火房,分別辦理各項事宜。光緒三十二年(1906年),光祿寺併入精膳清吏司,改為光祿清吏司,宣統三年(1911年)改屬典禮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