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越 (作曲家)
生平
編輯3歲時耳膜穿孔。曾當農民,賣過紅薯、進過福利工廠,還考過各種文藝團體。中學時開始拉小提琴。1978年,考入總政歌舞團擔任演奏員。1987年,蘇越到日本學習電子音樂、音樂製作和音樂文化產業化等。1990年代初,他回國後成為中國內地推行歌手簽約制的第一人,先後捧紅了黃格選、謝東、朱樺、白雪、戴嬈等歌手。曾創作過許多流行歌曲如《血染的風采》、《熱血頌》、《黃土高坡》等,還為《永不放棄》、《結婚十年》、《大漢天子》、《姐妹弟兄》等電視劇作曲[2]。
2003年起,蘇越先後創辦多家公司從事影視投資等活動,後因經營不善導致大面積虧空[3]。2008年11月,一公司股東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蘇越償還所借600萬元款項。後法院追加安雯為共同被告,判決蘇越、安雯支付該借款。2011年12月,法院拍賣安雯的別墅以償還蘇越所借錢款[4]。
2007年12月至2008年10月間,蘇越虛構承辦北京奧運會巡迴演出等活動的演出合同書,並承諾給投資方高額回報,騙取被害人的投資資金[3]。2010年3月24日,蘇越因涉嫌合同詐騙罪被刑事拘留,後被逮捕。檢方指控,蘇越以投資迎奧運巡演、籌借迎奧運巡演資金為由,先後同3名受害人簽訂多份合同,詐騙金額5746萬餘元人民幣[2][4]。案發後蘇越雖償還部分錢款,但截至2011年11月一審宣判前,仍有2843.9萬元尚未歸還[3]。2011年11月10日,蘇越一審被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蘇越不服判決提出上訴。2012年5月31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裁定,原審判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發回重審。2012年10月12日,該案重審,蘇越被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改判有期徒刑15年,並處罰金3萬元。2013年3月,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提起抗訴,認為該案量刑期輕,建議改判無期徒刑。2013年7月5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受理抗訴,終審裁定駁回檢方抗訴,維持原判[2][4][5][6]。
家庭
編輯參考文獻
編輯- ^ 1.0 1.1 苏越与邵武市凤舞九天歌舞厅侵害作品表演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中國裁判文書網. 2018-06-25 [2018-08-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8-23).
- ^ 2.0 2.1 2.2 2.3 2.4 2.5 著名作曲家苏越因病逝世享年63岁 曾创作《黄土高坡》. 鳳凰網. 2018-08-23 [2018-08-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8-23).
- ^ 3.0 3.1 3.2 《血染的风采》作曲者苏越诈骗5700多万元被判无期(图). 網易. 2011-11-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8-23).
- ^ 4.0 4.1 4.2 苏越终审获刑15年 女友嘱咐称“保重身体”. 搜狐. 2013-07-06 [2018-08-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8-23).
- ^ 苏越首度回应诈骗案被改判 称有利于未来创作. 央視網. 2012-10-17 [2018-08-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8-23).
- ^ 苏越终审获刑15年 安雯称“这是最好的结果”. 中國法院網. 2013-07-06 [2018-08-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