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景文(1587年—1644年),字夢章,號思仁,又號質公直隸吳橋縣(今河北吳橋縣)人,明朝政治人物,同進士出身。官至兵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人稱『二不尚書』:不受囑,不受饋。

范景文
簽名:
大明兵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
籍貫直隸吳橋縣
族裔漢族
字號字夢章,號思仁,又號質公
諡號文貞
文忠(清朝追諡)
出生萬曆十五年(1587年)
逝世崇禎十七年(1644年)
出身
  • 萬曆四十一年(1613年)癸丑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編輯

萬曆四十一年(1613年)登癸丑科進士,授東昌府推官天啟五年(1625年)二月,為吏部文選郎中,不依魏忠賢,亦不附東林黨 (惟謝國楨在《明清之際黨社運動考》中仍將其定義為東林黨系統人物[1]),嘗言:「天地人才,當為天地惜之。朝廷名器,當為朝廷守之。天下萬世是非公論,當與天下萬世共之。」以病辭去。

崇禎時,召為太常寺少卿,崇禎二年(1629年)七月,擢右僉都御史,當時清兵南掠,京師戒嚴,景文率所部八千人勤王,軍無所犯。崇禎三年(1630年)三月,擢兵部添注左侍郎。後以父喪去官。崇禎七年(1634年)冬天,起南京右都御史。不久,拜兵部尚書東閣大學士[2]遣兵戍池河浦口楊嗣昌奪情輔政,景文與之不合,被削籍為民。[3]

崇禎十七年(1644年)李自成宣府,烽火逼京師,眾臣請帝南幸,景文勸帝「固結人心,堅守待援」,不久京師陷落,明思宗自縊。景文留下遺書曰:「身為大臣,不能滅賊雪恥,死有餘恨。」後前往雙塔寺旁的古井下自殺。贈太傅文貞清朝文忠[4]

家族

編輯

范永年,字延齡,號仁元,官至南寧府知府

著作

編輯

繪畫,崇禎十二年(1639年)作《五大夫松圖》。有詩五首,收錄於《列朝詩集丁集第十一

另有著《昭代武功編》,日後成為清初谷應泰編寫明史紀事本末的重要參考資料之一。

延伸閱讀

編輯

[]

 維基文庫閱讀此作者作品 維基共享資源閱覽影像
 明史卷二百六十五》,出自《明史

參考文獻

編輯
  1. ^ 謝國楨撰《明清之際黨社運動考》:「就這五十個宰相看來,我們可分為三個系統,第一是東林黨,像文震孟錢龍錫孫承宗范景文等人,可以當得沈重,皆不愧一時的正人。」
  2. ^ 陳寅恪撰《柳如是別傳》,依《國榷》與《明史·呂維祺傳》記載,將范氏任兵部尚書的時間改為崇禎十年。
  3. ^ ·張廷玉等,《明史》(卷265):「父永年,南寧知府。景文幼負器識,登萬曆四十一年進士,授東昌推官。以名節自勵,苞苴無敢及其門。歲大饑,盡心振救,闔郡賴之。用治行高等,擢吏部稽勳主事,歷文選員外郎,署選事。泰昌時,羣賢登進,景文力為多,尋乞假去。天啟五年二月起文選郎中。魏忠賢暨魏廣微中外用事,景文同鄉,不一詣其門,亦不附東林,孤立行意而已。嘗言:「天地人才,當為天地惜之。朝廷名器,當為朝廷守之。天下萬世是非公論,當與天下萬世共之。」時以為名言。視事未彌月,謝病去。崇禎初,用薦召為太常少卿。二年七月擢右僉都御史,巡撫河南。京師戒嚴,率所部八千人勤王,餉皆自齎。抵涿州,四方援兵多剽掠,獨河南軍無所犯。移駐都門,再移昌平,遠近恃以無恐。明年三月擢兵部添注左侍郎,練兵通州。通鎮初設,兵皆召募,景文綜理有法,軍特精。嘗請有司實行一條鞭法,徭役歸之官,民稍助其費,供應平買,不立官價名。帝令永著為例。居二年,以父喪去官。七年冬,起南京右都御史。未幾,就拜兵部尚書,參贊機務。屢遣兵戍池河、浦口,援廬州,扼滁陽,有警輒發,節制精明。嘗與南京戶部尚書錢春以軍食相訐奏,坐鐫秩視事。已,敍援剿功,復故秩。十一年冬,京師戒嚴,遣兵入衞。楊嗣昌奪情輔政,廷臣力爭多被謫,景文倡同列合詞論救。帝不悅,詰首謀,則自引罪,且以眾論僉同為言。帝益怒,削籍為民」。
  4. ^ ·張廷玉等,《明史》(卷265):「景文曰:「固結人心,堅守待援而已,此外非臣所知。」及都城陷,趨至宮門,宮人曰:「駕出矣。」復趨朝房,賊已塞道。從者請易服還邸,景文曰:「駕出安歸?」就道旁廟草遺疏,復大書曰:「身為大臣,不能滅賊雪恥,死有餘恨。」遂至演象所拜辭闕墓,赴雙塔寺旁古井死。景文死時,猶謂帝南幸也。贈太傅,諡文貞。本朝賜諡文忠。
  • 張廷玉等,《明史》,中華書局點校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