茱莉亞·瑪莎·托馬斯謀殺案

茱莉亞·瑪莎·托馬斯謀殺案,也被媒體稱為「巴恩斯之謎」「里奇蒙謀殺案」,是19世紀末英國最臭名昭著的罪行之一。托馬斯是一位50多歲的寡婦,長年居住在北約克郡里奇蒙。1879年3月2日,她慘遭女傭凱特·韋伯斯特殺害。韋伯斯特來自愛爾蘭,犯案時30歲,有多項盜竊犯罪記錄在身。她在行兇後將屍體肢解,剝下骨頭上的肉烹煮,並將殘餘屍塊扔進了泰晤士河

Head-and-shoulders view of a heavy-faced woman with dark hair, wearing a bonnet and a fur-lined coat, with a prominent necklace in front
凱特·韋伯斯特,殺害茱莉亞·瑪莎·托馬斯的兇手

雖未被證實,但據說韋伯斯特曾將屍體上的油脂贈與鄰居和街邊的孩子,並告訴他們這是牛油豬油。托馬斯的部分遺骸隨後在泰晤士河裡被找到,而她的頭顱直至130年後的2010年10月才被發現。她的顱骨埋於一處為大衛·艾登堡爵士所建的建築施工工地。

謀殺案發生後,韋伯斯特假扮成托馬斯生活了兩個星期,被發現後逃回了愛爾蘭投奔叔叔,她的叔叔家位於韋克斯福德郡恩尼斯科西附近的凱里恩英語Killanne。3月29日她在此處被捕,並於1879年7月被移交倫敦,在倫敦中央刑事法庭受審。

審判持續六天,在最後時刻,韋伯斯特仍試圖以懷孕為由請求免以死刑,但最終被婦女陪審團英語Jury of matrons駁回,她被判有罪並處以死刑。在7月29日的旺茲沃思監獄英語HM Prison Wandsworth,也就是其被處死的前一天晚上,她最終承認了自己的罪行。此案引起了公眾極大的興趣,大不列顛和愛爾蘭新聞媒體都進行了深入報導。韋伯斯特在犯案後及審判期間的種種惡行讓她進一步臭名遠揚。

背景 編輯

 
梅菲爾德農舍,茱莉亞·瑪莎·托馬斯在里奇蒙的房子。她住在半獨立式別墅的左邊(2號)
 
凱特·韋伯斯特(左)和茱莉亞·瑪莎·托馬斯(右)

受害者茱莉亞·瑪莎·托馬斯曾是一名教師,先後兩次守寡。自1873年第二任丈夫去世後,她就一個人住在里奇蒙公園路的梅菲爾德別墅2號(也被稱為葡萄藤別墅2號)。那是一棟兩層的半獨立式別墅英語Semi-detached,由灰色石頭建造,前後各有一個花園。儘管她的房子緊靠「牆之洞」酒吧[1],所在區域並不算非常熱鬧。

托馬斯夫人在她的私人醫生喬治·亨利·路德眼中是一位「身材嬌小,衣著講究」的女士,大約五十四歲[2] 。埃利奧特·奧唐奈在韋伯斯特審判記錄的序言中總結道:托馬斯夫人屬於「易激動的性格」,鄰居們都認為她性情古怪。由於她經常旅行,她的朋友和親戚甚至幾個星期或幾個月都不知道她的下落[3] 。她算是中產階級下層人士,因此並不富裕,但她習慣打扮自己,穿戴珠寶,讓周圍的人覺得她生活富足[4] 。她之所以想僱傭留宿的家庭傭人,不僅是出於實用性考慮,也是為了彰顯地位。然而,作為一個雇主,她的苛刻名聲散布在外,她不規則的生活習慣也讓她很難找到或留下固定的傭人。在1879年以前,只有一名傭人算是在她這兒工作了不短的時間。[4]

1879年1月底,托馬斯夫人雇用了凱特·韋伯斯特成為傭人。韋伯斯特約於1849年出生在韋克斯福德郡的凱里恩,她的本名叫凱特·勞勒。據《每日電訊報》描述,她是「一個身材高挑,體格健壯的女人 5英尺5英寸(165公分),身高約165厘米,面色蠟黃,臉上長滿雀斑,牙齒又大又突出。」[3] 由於她後來許多自傳中的陳述都不可靠,她早年的生活細節已無從考究,但是她堅稱自己嫁給了一個叫韋伯斯特的船長,共同生育了四個孩子。

據她所述,所有的孩子都去世了,她的丈夫也是,彼此相守的時間很短。1864年12月,她因在韋克斯福盜竊入獄,時年僅15歲,隨後於1867[5] 年來到英格蘭。 1868年2月,她又因在利物浦盜竊被判四年勞役[6],至1872年出獄。

1873年,她搬到了哈默史密斯的玫瑰花園,在那裡與鄰居波特一家成了朋友[7]。1874年4月,她在泰晤士河畔的金斯頓生下一個兒子,取名為約翰·W·韋伯斯特,這個孩子的父親的身份無法確定,因為她在不同的時間提到了三個不同男人的名字,其中一個名叫斯特朗的男人,與她合謀進行了接下來的幾次搶劫和盜竊。韋伯斯特後來聲稱自己是被迫犯罪,因為她「被孩子的父親拋棄,她要養活自己和孩子」[8]

韋伯斯特在此期間繼續使用各種化名在倫敦西部活動,包括韋伯、韋伯斯特、吉布斯、吉邦斯和勞勒。在特丁頓居住期間,她又於1875年5月因盜竊罪被捕和定罪,被判在旺茲沃思監獄服刑18個月,出獄後不久又因同樣的罪名被捕,於1877年2月又被判處了12個月的監禁[9]。在她入獄期間,她的小兒子由好友莎拉·克里斯照顧,薩拉在里奇蒙為羅德小姐家打雜[6]

1879年1月,由於莎拉·克里斯病倒,韋伯斯特代替她臨時在羅德家工作。羅德小姐和茱莉亞·瑪莎·托馬斯夫人是朋友,知道她想找一個家庭傭人,於是就向托馬斯夫人推薦了她[10]。當托馬斯夫人見到韋伯斯特時,二人當場就定下了僱傭契約,此間托馬斯夫人並沒有過問韋伯斯特的性格和過去經歷[11] 。當韋伯斯特來到托馬斯夫人家裡工作後,兩人的關係迅速惡化,托馬斯對韋伯斯特的工作質量不滿意並經常提出批評,韋伯斯特後來供述:

起初我認為她是一個人很好的老太太……但是後來我發現她非常難搞,在我工作的時候她總是會做許多讓我煩躁的事情。當我收拾完房間,她總是要重新檢查一遍,指出我沒有弄乾淨的地方,而且她對我態度很兇,充滿嫌惡。[12]

種種類似的事情也令韋伯斯特對托馬斯夫人越來越厭惡,以至於托馬斯夫人曾試圖說服朋友們留下來陪她,因為她不喜歡和韋伯斯特單獨呆在一起。按照僱傭協議,韋伯斯特的工作將於2月28日終止[10] 。托馬斯夫人在她最後一篇日記中寫下了她的決定:「警告凱特離開」。[13]

謀殺與處理屍體 編輯

 
巴恩斯鐵路橋下的泰晤士河岸,1879年3月5日,一個裝有托馬斯夫人殘骸的箱子此在被發現,韋伯斯特在前一天將箱子扔進了泰晤士河。
 
韋伯斯特曾將托馬斯夫人的屍體肢解,放在這樣的洗衣銅鍋里烹煮。

得知即將被解僱,韋伯斯特說服了托馬斯夫人讓她繼續工作三天,直到3月2日(星期日),她星期日下午可以休息半天,然後需要按時回來幫助托馬斯夫人為當地長老會教堂晚禮拜做準備。然而,當日韋伯斯特卻去了當地的酒館並遲歸,耽誤了托馬斯夫人的出發時間,二人因而發生了爭吵。據教會中的幾名成員後來回憶,托馬斯夫人到達教堂時顯得「非常激動」。[10]她告訴一位教友自己之所以遲到全是「因為僕人的疏忽,她根本沒有按時回家」。她還說,韋伯斯特在受到斥責後「情緒表現得非常可怕」。[14] 當日托馬斯夫人很早就從教堂回家,約在晚9時,隨後與韋伯斯特碰面。據韋伯斯特最後的供詞:

托馬斯太太進屋之後就上樓了。我跟在她後面上樓,然後我們起了爭執,逐漸變成了爭吵,我當時氣極了,我把她從樓梯頂端扔到了一樓。 她重重地摔了一跤,我對發生的一切感到焦躁,整個人都像失去了控制。為了防止她的尖叫讓我惹上麻煩,我掐住她的喉嚨,在掙扎中她窒息了,我就把她扔在地板上。[12]

托馬斯夫人的鄰居們,包括一位名叫艾芙斯的女士(艾芙斯是托馬斯夫人的女房東)和她的母親在此間都聽到了一聲像椅子倒了一般的重擊聲,但當時他們都沒有多留意。

在托馬斯夫人喪生後,韋伯斯特用多種方式處理了其遺體,她先將遺體肢解,割下了頭部,再放進洗衣鍋爐里煮熟,然後把骨頭扔進壁爐里燒掉。她後來描述自己的行為道:

我決定盡我所能把屍體處理掉。我用一把剃刀把頭從身體上割下來,然後再把上面的肉刮下來。我用肉鋸和刻刀把她的屍體切開,並且準備了一鍋爐的水用來將屍體煮熟,這樣身份信息就無法辨認了。我把屍體切開之後就立刻放進鍋爐里煮了。刻刀用來打開腹部,裡面的東西我都儘可能燒掉了。[15]

此時鄰居們聞到了一股不同尋常的難聞氣味,[16] 韋伯斯特也談及她是如何「在眼前的可怕景象和那股氣味下徹底崩潰」[15] 。然而,案發地別墅區域內的各種活動似乎並沒有異常,因為當時許多家庭習慣於在周一清晨就開始清洗打掃[16] 。在接下來的幾天裡,韋伯斯特繼續打掃房間,清洗托馬斯夫人的衣服,並且對那些上門求助的人表現得一切如常。而背地裡,她卻在打包托馬斯夫人殘餘的屍塊,試圖把它們裝進黑色的格萊斯頓式旅行提包和用繩子捆好的木製帽箱[17] 里。她無法將遺體的頭部和一隻腳放進容器里,只好分開處理。腳最終被扔在了特維克南的一個垃圾堆里[16] ,頭部被埋在牆之洞酒吧的馬廄里,位置離托馬斯夫人的房子不遠,直至131年後(2010年)才被人們發現。[18]

1879年3月4日,韋伯斯特去了哈默史密斯看望她的老鄰居波特一家,此時她已經六年沒見過波特了。去時,她穿著托馬斯夫人的絲綢裙子,拎著一個裝滿托馬斯遺骸的提包。韋伯斯特向波特夫婦介紹說自己是「托馬斯夫人」,自上次見到波特夫婦以後,她結了婚,有了一個孩子,後來又成了寡婦,在里奇蒙有一棟姨媽留給她的房子。她邀請波特和他的兒子羅伯特去巴恩斯的「牛津劍橋武裝」酒吧喝酒[19]。在路上,她處理掉了一直提著的包,也許是趁著波特一家在酒吧里喝酒時把包扔進了泰晤士河[17] ,包就此不知去向[20]。隨後韋伯斯特問年輕的羅伯特·波特能不能幫她一個忙,即把一個沉甸甸的箱子從案發地梅菲爾德別墅搬到車站。當他們穿過里奇蒙橋時,韋伯斯特把箱子扔進了泰晤士河。她找到了理由將此糊弄過去,沒有引起羅伯特的懷疑。[16]

然而,第二天,這個箱子在下游一英里左右的河岸淺灘被發現。發現者叫亨利·惠特利,是一個煤礦搬運工。當日早上快7點時,他正駕車路過巴恩斯鐵路橋。他起初以為這個箱子裡裝著盜竊的贓物[21] ,可等打開箱子才發現裡面的東西看起來像是用牛皮紙包著的人體器官[22] 。他立刻將這一發現報告給了警察。經過法醫鑑定,殘骸中包含一名女性的軀幹(除去內臟)和腿(除去一英寸),屍體的頭部不見了,警方後來推測是被韋伯斯特單獨扔進了河裡。[23]

大約同一時間,一隻人類的腳和腳踝在特維克南被發現。這些殘骸很明顯都屬於同一具屍體,但沒有任何證據表明他們與托馬斯有關,也沒有辦法確認遺體的身份[16] 。法醫在檢查屍體時錯誤地認為這些殘骸來自於「一個頭髮很黑的年輕人」[22] 。經過3月10日至11日的驗屍,最終結果被裁定為死因不明[24] ,3月19日,殘骸於巴恩斯公墓下葬[25] 。因而報紙稱這起原因不明的謀殺案為「巴恩斯之謎」[26] ,人們猜測屍體可能是用於解剖學研究的。[22]

 
約翰·丘奇,他從韋伯斯特那裡購買了托馬斯的家具,並被韋伯斯特誣陷為謀殺案嫌疑人

後來,有消息稱韋伯斯特給鄰居提供了兩罐豬油,據推測都是從托馬斯夫人的遺體中烹煮提煉出來的。然而,在隨後的審判中,並沒有證據能證明這一點。這個故事也許僅僅是一個傳說,因為存在幾個不同的版本[23] 。附近酒吧的老闆娘聲稱韋伯斯特去過她那裡,並且想要向她推銷一種「最好的牛油」。犯罪學專欄作家倫納德·雷金納德·格里布爾評論道:「沒有任何可信的證據能證明這令人作嘔的交易確實發生過,這件事極有可能和其他數不勝數的杜撰故事一樣純屬虛構,著名犯罪案件中的人物和事跡很多都是人們刻意捏造,不斷加工而成的。」[27]

韋伯斯特此後繼續住在梅菲爾德別墅2號,她還同時扮演著托馬斯夫人,穿著已故雇主的衣服,用假扮的新身份與商人打交道。3月9日,她與當地的酒吧老闆約翰·丘奇達成協議,賣掉托馬斯的家具和其他物品用來添置丘奇的旭日酒吧。他奇同意支付68英鎊,並預付18英鎊的押金。[28]

當3月18日搬運車到來時,鄰居們愈加懷疑起來,因為他們已經近兩個星期沒有見到托馬斯夫人了。隔壁鄰居艾芙斯小姐詢問下令把貨物運走的送貨員,他們回答說是「托馬斯女士」,但是描述的卻是韋伯斯特。此時韋伯斯特意識到自己已經暴露,於是立即逃跑,她乘火車前往利物浦,再從利物浦逃回了愛爾蘭恩尼斯科西的老家。

與此同時,丘奇也意識到自己被騙了。當他在送貨車裡檢查托馬斯的衣服時,他發現了一封寄給真正的托馬斯的信。警察被召來搜查了梅菲爾德別墅2號。他們在那裡發現了血跡,壁爐里燒焦的指骨和銅鍋後面的脂肪沉積物,還有一封韋伯斯特留下的信,上面寫著她在愛爾蘭的家庭住址。警方立即發出了繪有韋伯斯特及其兒子畫像的通緝令。[29]

倫敦警察廳的偵探很快就發現韋伯斯特和她年幼的兒子一起乘坐運煤船逃回了愛爾蘭,韋克斯福德當地的皇家愛爾蘭警隊總長發現倫敦警察廳正在追捕的這名女子,與他們14年前以盜竊罪逮捕的是同一個人。警察隊追蹤到她叔叔[30] ,在恩尼斯科西附近的凱里恩的農場,於3月29日在那裡逮捕了韋伯斯特[25] ,隨後她被帶到金斯敦(現在的鄧萊里),從那裡經由霍利黑德回到里奇蒙,被倫敦警察廳羈押。[13]

在聽說韋伯斯特被指控的罪行後,叔叔拒絕為她的兒子提供庇護,於是當局將這個男孩送到了當地的濟貧院,濟貧院將照顧他,直到工業學校有空位給他。[13]

審判和處決韋伯斯特 編輯

 
警方新聞圖冊》中繪製的對凱特 · 韋伯斯特的審判和處決
 
1879年7月發表在《紐約時報》上的一篇匿名單面報,記述對韋伯斯特的審判與處刑

這起謀殺案在愛爾蘭海兩岸都引起了轟動。消息一經傳出,許多人都前往里奇蒙參觀梅菲爾德別墅[13]。這起犯罪事件在愛爾蘭同樣聲名狼藉。韋伯斯特被捕後從恩尼斯科西被押送到都柏林的一路上,幾乎每兩地間的車站都會有成群的人圍觀,對她側目而視、指指戳戳[31]

曼徹斯特衛報》寫道,預審法官的聽證會有「許多享有特權和好奇心的人......包括不少女士」出席[32]。據《泰晤士報》報導,韋伯斯特在里奇蒙地方法院的首次出庭廣受關注:「昨日,法院門口人頭攢動......群情激憤溢於言表」[33]。1879年7月2日,韋伯斯特在有「老貝利」之稱的中央刑事法庭受審。這起案子喚起了公眾極大的興趣,控方由英格蘭與威爾斯律政司哈丁·吉法德爵士領銜,韋伯斯特的辯護律師是倫敦著名律師沃納 · 斯利,案子則由丹曼法官先生主持。[34] 與之前在里奇蒙的聽證會一樣,這次審判出席率相當高,且吸引了社會各個階級。在審判第四日,瑞典王儲、也就是未來的國王古斯塔夫五世出席了聽證會。[35]

在六天時間裡,法庭聽取了若干證人對托馬斯遇害的複雜故事的拼湊。 在受審前,韋伯斯特曾試圖指控酒館老闆約翰·丘奇和她從前的鄰居波特與此案有牽連,但兩人都有可靠的不在場證明,與謀殺案洗清了干係。[36] 她拒不認罪,而她的辯護律師試圖強調證據的旁證性質,並強調她對自己兒子的獻身精神正是她不可能犯下謀殺罪的原因。[37] 然而,韋伯斯特給大眾留下的惡劣印象、冷血的舉止和無力的辯護,使天平朝著相反的方向強烈傾斜。[36]

一位名叫瑪麗亞·德登的鞋匠拋出了一條格外致命的證據,她向法庭證明,謀殺案發生一周前韋伯斯特曾拜訪她,說自己要去伯明罕變賣一些家產、首飾和一處姑母遺留的房產。陪審團將此視為韋伯斯特預謀殺人的證據,[38]經過一個小時一刻鐘的商討後宣告她有罪。[39]

陪審團做出裁決後不久,就在法官即將宣判前,韋伯斯特被問到是否有任何理由不對她宣判死刑。 她聲稱自己正懷孕,而這顯而易見是為了逃避死刑。 [40]《法律時報》報導稱,「這隨即帶來的是一片未知,假如稱不上是混亂。進而,這絕對與這樣的場合應有的肅穆所不相襯。」法官給出的意見是,「從業三十二年來,他從未進行過這類調查。」

最後,阿西茲書記官建議本案採用女性陪審團的古老機制,從出席法庭的女性中挑選人員,對韋伯斯特是否「有胎動」的問題進行裁決。[41] 十二名女性和一名叫做邦德的外科醫生一同宣誓後,陪同韋伯斯特來到一個私密房間進行檢查。檢查僅僅進行了幾分鐘時間[42] ,結論是韋伯斯特並沒有「有胎動」,儘管如此,這並不意味著她肯定沒有懷孕——這一分歧的存在,出於倫敦產科協會主席反對使用「沒出生的孩子在所謂胎動之前就不算是個生命這套跟不上時代的醫學假設。」[43]

在處決韋伯斯特的幾天前,一則上訴以她的名義向內政大臣R.A.克羅斯遞交,但隨即遭到拒絕。官方聲明稱,考慮到之前的爭論,內政大臣「找不到足夠依據建議女王陛下干涉法律的正當過程。」 [44]

在受到處決前,韋伯斯特做了兩則聲明,承認了自己的罪行。在她的第一則聲明中,據說是孩子父親的斯特朗被牽涉到了謀殺案中,她說是他把自己送上了犯罪生涯,他應該對此負責。但在7月28日,也就是她應該被處決的前夜,她又宣稱撤回這一指控,進一步聲明自己應該為謀殺負全責,丘奇、波特、斯特朗都與此毫無干係。[38] 次日清晨9點,她在旺茲沃思監獄接受了絞刑。劊子手威廉·馬爾伍德採用了最新發明的長距離技術,使她剎那間一命嗚呼。[45] 在她的死亡得到確認後,韋伯斯特被葬於監獄一塊活動場地的無名墳墓中。[46] 當已執行死刑的黑旗自監獄牆頭升起,等待在外的民眾掌聲雷動。 [47]

處決韋伯斯特的第二天,托馬斯的財產在梅菲爾德農舍舉行拍賣。酒館老闆丘奇最終還是設法弄到了托馬斯的家具和她的一些私人用品,其中包括她的懷錶,甚至還有韋伯斯特用來肢解她的那把小刀。韋伯斯特烹煮過托馬斯的屍體碎塊的銅器,則以五先令的價格售出。[48] 拍賣會上的其他人從農舍摘走了不少小鵝卵石和樹枝當作紀念品,好讓自己不虛此行。[49] 農舍在1897年之前始終處於閒置狀態,畢竟在兇殺案後沒人想住進這一凶宅。據房主說,傭人們甚至也拒絕在這個聲名狼藉的地方工作。[50]

後來,傳說可以看到一個「幽靈修女」反覆徘徊在埋葬托馬斯的地方。[51]埃利奧特·奧唐納既感驚訝又感失望的是,沒有任何跡象指明她的房子鬧鬼,蓋伊·洛根注意到在「整潔而漂亮」的外觀下,沒有人能看出裡面曾經發生過何等罪行:「這很難想像。這裡看上去不像是一般出過人命的地方。」[52]

謀殺案的社會效應 編輯

 
《警方新聞圖冊》中繪製的處決韋伯斯特的場景

維多利亞時代的英國和愛爾蘭,這起謀殺案都產生了相當大的社會影響。此事發生後,立即引起了轟動,並在報刊上廣泛報導。在都柏林,《自由人雜誌》和《每日商業廣告》指出,這是「對人類惡行的記載中最聳人聽聞的一頁」,以致關於此案的報導「充斥著令人毛骨悚然的描述與細節」。[31]

在韋伯斯特被捕僅僅幾周內,也就是在她受審之前,杜莎夫人就製造了她的蠟像,展覽給想要一睹「里奇蒙女殺人犯」[3] 模樣的人們,可見其惡名之遠揚。直到二十世紀,她的蠟像依然完好無損地對外展出,和她擺放在一起的則是其他臭名昭著的殺人犯,諸如伯克和海爾、克里平醫生。[53]

在對韋伯斯特執行死刑的那幾天,斯特蘭德街上一家出版社別出心裁,印刷了名為《凱特·韋伯斯特的生平、審判與處決》的小紀念冊,以一便士的價格出售。紀念冊共二十頁,印刷精良,包含了韋伯斯特的完整個人史,包括對此的總結、裁決和有趣的細節,連同她的遺言,還有一整頁關於死刑執行的雕刻、肖像的插圖。[54]警方新聞圖冊》發布了紀念封面,由藝術家刻畫了關於死刑執行當天的印象。畫中描繪了「友人探視」、「捆綁過程」,終極儀式為「黑旗升起」,而最後則是「石灰蓋棺」。[55]

在案件還在審判時,街頭民謠也以此為題材進行創造。這類民謠借用流行歌曲的曲調,以音樂作為敘事形式。就在凱特·韋伯斯特被捕後不久,薩瑟克區的印刷和出版商 H.蘇奇 就發行了一首民謠,名為《那個家住巴恩斯附近的老太太死無全屍》,他採用的曲調是美國南北戰爭時期的著名歌曲《戰鬥前夕,母親》。[56] 對韋伯斯特的審判結束時,蘇奇發表了另一首民謠,以《被趕出家門》為曲調,他寫道:

里奇蒙的兇案,又在舞台上演

韋伯斯特的故事,寫到最後一篇

她死有餘辜,只因鐵證已如山

她插翅難飛,掙不脫法律的鐵腕!


她謊話連篇,在這兇案中

百般狡辯,卻無一得逞

詭計多端,還想嫁禍於人

但事到如今,她的結局已定!

韋伯斯特其人被塑造為一個惡毒、不擇手段、肆意作惡的魔鬼[57] 。在評述者看來,她的罪行可怖且可恥。為人傭僕者應謹守規矩,她對雇主的極度暴行令人深感不安。在當時,百分四十的女性勞動力都是家庭女傭,受僱於社會各階層,從最富裕的家庭到體面的工人階級家庭。主人和傭人起居、工作的地方非常相近,傭人的忠誠和規矩是一個經久不衰的話題。[36] 在那時,傭人的薪資很低,時時誘惑她們產生盜竊的衝動。如果韋伯斯特成功向約翰·丘奇出售了托馬斯的家具,她就可以得到相當於兩三年薪水的收入。[58]

韋伯斯特受到強烈譴責的另一個原因則是她試圖冒充托馬斯。 她曾在兩周內成功扮成了托馬斯的模樣,意味著中產階級身份不過是得體的舉止、合適的服飾與適量的財產,無論這些是不是自己掙來的。韋伯斯特曾想要嫁禍的老闆約翰·丘奇,他曾經就是一名傭人,但他成為了初等的中產階級,獲取了一定財富,也將小酒館經營得井井有條。他致力於努力工作提高生活水平,這符合當時的道德觀。與之相比,韋伯斯特只是簡單粗暴地竊取了她暫時擁有的中產階級身份。[36]

 
韋伯斯特的外形 (出自《便士插圖報和時代畫報》)是媒體討論的話題

在維多利亞時代的許多民眾心中,顛覆那個時代所期望的女性標準這一行為,加深了韋伯斯特的罪行。在那個時代的理念中,女人品行完備、循規蹈矩、身體柔弱或深受約束。[58] 韋伯斯特簡直是這一切的對立面,對於她的報導都竭盡描述她缺乏女性氣質的一面。埃利奧特·奧唐奈在庭審記錄的序言中對她進行了這樣的描述:「豈止野蠻,野蠻到令人髮指......更把人性的殘酷無情發揮到淋漓盡致,邪惡兇殘到無與倫比,簡直非人哉!」[59] 報紙形容她「形容枯槁,令人憎惡,帶著喪家之相」,然而就《便士插圖報和時代畫報》的記者所言,她「並不像描述中那樣不堪入目」。[60]

韋伯斯特的外形和言行被看作是她本性罪惡的關鍵標誌。在人們的認知中,社會底層的「渣滓」會犯罪,且自甘墮落為「慣犯」,他們寧願選擇過一種酗酒和偷竊的生活,也不願通過節儉和努力工作來提高自己。[58] 韋伯斯特強壯的體格儘管有部分原因是由於她靠辛苦的體力勞動謀生,卻與廣大中產階級心中女性註定柔弱的觀念背道而馳。[61] 一些人把她的面目特徵就評價為面帶兇相。奧唐奈對她的評價是「有雙斜眼」,而他聲稱「在兇殺案中這種面相不少......在我看來她的這個特徵本身就是一種天然的危險信號,警告人們要躲她遠點。」[62]

韋伯斯特在法庭上的表現和她的性經歷也對她非常不利。記者普遍形容她面對庭審的態度為「冷靜」和「不動聲色」,[61] 只在提到兒子時哭了一次。[63] 在人們的期望中,女人在這樣的情境下應該情緒化而悔不當初,[61] 可她的行為不符合這種「合理的女性氣質」。她的一串男性朋友(其中之一還與她在未婚狀態下有了孩子),似乎可以證明她堪稱糜亂的性慾與性生活——這再次與人們預期中的女性行為準則牴觸。[64] 在受審期間,她指責潛在的兒子父親斯特朗將自己引入歧途,試圖藉此為自己換取同情,但她失敗了。她的指控是:「我和一個本應保護我的人關係親密,卻遇人不淑,結果自己也和他們狼狽為奸。」[63] 這種說法利用的正是一種普遍社會預期,即女性的道德意識與貞操密不可分——在性方面的「墮落」會帶來另一種形式的「自毀」——和女人發生過性關係的男人也因此有了某種社會義務。[63] 韋伯斯特試圖把三個無辜的男人卷進此案同樣犯了眾怒,奧唐奈評論道:「公眾輿論作為一個整體,對凱特·韋伯斯特試圖拉三個無辜者上刑場這一行為的譴責程度,和對謀殺案本身的憤慨一般無異。」[44]

據女性犯罪研究網絡的沙尼·德克魯茲所言,韋伯斯特是愛爾蘭人這一事實也是她在大不列顛受到普遍厭惡德重要因素。自1849年大饑荒後,很多愛爾蘭移民到了英格蘭,但卻遭遇了廣泛的偏見,在頑固的地域刻板印象中,他們都有酗酒和偷盜的毛病,更有甚者將愛爾蘭人刻畫為野獸、野蠻人。愛爾蘭和英格蘭工人之間暴力衝突不斷,在英格蘭的芬尼亞人(愛爾蘭民族主義者)也頻頻發起攻擊。奧唐奈對韋伯斯特「非人哉」的描述,實際上與公眾與司法界認為愛爾蘭人先天就是罪犯的看法一致。[65]

發現托馬斯的頭骨 編輯

 
里奇蒙公園路上與茱莉婭·瑪莎·托馬斯謀殺案有關的建築。(左:發生謀殺案的前梅菲爾德村舍; 中:樹木遮掩下,博物學家大衛·艾登堡 · 馬丁爵士的房子; 右:牆洞酒館舊址,2010年10月22日托馬斯的頭骨在這裡發現)

1952年,博物學家大衛·艾登堡和他的妻子簡買下了一所位於之前梅菲爾德村舍所在地(現在仍然存在)和牆洞酒館之間的房子。[66]酒吧於2007年關閉,陷入廢棄,但2009年被愛登堡收購併重新開發。[67]

2010年10月22日,工人在老酒館後面進行挖掘工作時,挖出了一個「黑黝黝的圓形物體」,結果發現一個婦女的頭骨。它被埋在至少有40年歷史的地基下面,就在酒館的馬廄原址上。人們立即猜測,這塊頭骨是茱莉亞·瑪莎·托馬斯失蹤的頭顱,驗屍官要求里奇蒙警方對頭骨主人的身份和死亡情況進行調查。[68]

愛丁堡大學碳年代測定結果表明,這塊頭骨的年代可以追溯到1650年至1880年之間,而事實上,這塊頭骨是沉積在一塊維多利亞時代的瓷磚上的,這表明它屬於那個時代末期。頭骨上有骨折的痕跡,符合韋伯斯特把托馬斯扔下樓梯的說法。而且頭骨膠原含量很低,顯然是因為曾被煮過。2011年7月,驗屍官得出結論,這個頭骨確實屬於托馬斯。儘管不存在 DNA 測試的可能,因為她死時沒有孩子,也找不到任何親屬;此外,也沒有任何關於她身體其餘部分埋葬地點的記錄。[18]

2011年8月24日,這塊頭骨被埋葬在里奇蒙公墓的一個無名墓穴中。

驗屍官留下了非法殺人的判決記錄,更替了1879年的公開判決。托馬斯的死因被判定為窒息和頭部外傷。警方稱這一結果是「一個很好的案例,說明了老式偵探工作、歷史記錄和技術進步如何結合解決『巴恩斯之謎』。」[69]

參考資料 編輯

  1. ^ O'Donnell 1925,第13頁.
  2. ^ Rudd 1916,第84頁.
  3. ^ 3.0 3.1 3.2 O'Donnell 1925,第10頁.
  4. ^ 4.0 4.1 O'Donnell 1925,第14頁.
  5. ^ O'Donnell 1925,第58頁.
  6. ^ 6.0 6.1 Wilson 1971,第193頁.
  7. ^ O'Donnell 1925,第7頁.
  8. ^ O'Donnell 1925,第8頁.
  9. ^ O'Donnell 1925,第9頁.
  10. ^ 10.0 10.1 10.2 Wilson 1971,第194頁.
  11. ^ O'Donnell 1925,第15頁.
  12. ^ 12.0 12.1 O'Donnell 1925,第19頁.
  13. ^ 13.0 13.1 13.2 13.3 The Alleged Murder at Richmond. The Times (London). 1879-03-31: 11. 
  14. ^ O'Donnell 1925,第23頁.
  15. ^ 15.0 15.1 O'Donnell 1925,第68頁.
  16. ^ 16.0 16.1 16.2 16.3 16.4 Rudd 1916,第87頁.
  17. ^ 17.0 17.1 Rudd 1916,第89頁.
  18. ^ 18.0 18.1 Head found in David Attenborough's garden was murder victim. The Daily Telegraph. 2011-07-05 [2011-07-2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1-07-08). 
  19. ^ O'Donnell 1925,第33頁.
  20. ^ Rudd 1916,第95頁.
  21. ^ Untitled article. The Manchester Guardian (Manchester, England). 1879-03-10: 5. 
  22. ^ 22.0 22.1 22.2 Supposed Murders. The Times. 1879-03-11: 5. 
  23. ^ 23.0 23.1 Wilson 1971,第195頁.
  24. ^ The Barnes Mystery. Lloyd's Weekly Newspaper. 1879-03-23: 8. 
  25. ^ 25.0 25.1 The Barnes Mystery. The Manchester Guardian. 1879-03-30: 6. 
  26. ^ Rudd 1916,第83頁.
  27. ^ Gribble 1957,第69頁.
  28. ^ Wilson 1971,第196頁.
  29. ^ The Barnes Mystery. The Manchester Guardian. 1879-03-27: 7. 
  30. ^ The Barnes Mystery. Lloyd's Weekly Newspaper (London, England). 1879-03-30. 
  31. ^ 31.0 31.1 The Barnes Mystery. Freeman's Journal and Daily Commercial Advertiser (Dublin, Ireland). 1879-03-31. 
  32. ^ The Richmond Murder. The Manchester Guardian. 1879-04-10: 6. 
  33. ^ The Murder At Richmond. The Times. 1879-04-01: 5. 
  34. ^ Gaute & Odell 1983,第87頁.
  35. ^ The Richmond Murder. The Manchester Guardian. 1879-07-06: 6. 
  36. ^ 36.0 36.1 36.2 36.3 D'Cruze, Walklate & Pegg 2006,第55頁.
  37. ^ Conley 2006,第84–5頁.
  38. ^ 38.0 38.1 Wilson 1971,第198頁.
  39. ^ Rudd 1916,第97頁.
  40. ^ Rudd 1916,第98頁.
  41. ^ Rudd 1916,第99頁.
  42. ^ Rudd 1916,第100頁.
  43. ^ Oldman 2006,第110–1頁.
  44. ^ 44.0 44.1 O'Donnell 1925,第66頁.
  45. ^ Bailey 1993,第100頁.
  46. ^ Castleden 2005,第232頁.
  47. ^ The Richmond Murder. The Illustrated Police News (London). 1879-08-02: 4. 
  48. ^ O'Donnell 1925,第73頁.
  49. ^ Sale of Mrs. Thomas' effects. Lloyd's Weekly Newspaper. 1879-08-03: 8. 
  50. ^ O'Donnell 1925,第82頁.
  51. ^ Miller, Hugh. London Cemeteries: An Illustrated Guide and Gazetteer. Ashgate Publishing Limited. 1986: 66. ISBN 978-0-85967-726-4. 
  52. ^ Bondeson, Jan. Murder Houses of London. Amberley Publishing Limited. 2014-01-10: 435. ISBN 978-1-4456-1491-5. 
  53. ^ Carver 2003,第227頁.
  54. ^ Advertisement. The Illustrated Police News. 1879-08-09: 8. 
  55. ^ Execution of Catherine Webster at Wandsworth Gaol. The Illustrated Police News. 1879-08-02: 1. 
  56. ^ "Murder and Mutilation of an Old Lady near Barnes". H. Such, circa April 1879.
  57. ^ D'Cruze, Walklate & Pegg 2006,第52頁.
  58. ^ 58.0 58.1 58.2 D'Cruze, Walklate & Pegg 2006,第56頁.
  59. ^ O'Donnell 1925,第2頁.
  60. ^ O'Donnell 1925,第11頁.
  61. ^ 61.0 61.1 61.2 D'Cruze, Walklate & Pegg 2006,第57頁.
  62. ^ O'Donnell 1925,第12頁.
  63. ^ 63.0 63.1 63.2 D'Cruze, Walklate & Pegg 2006,第58頁.
  64. ^ D'Cruze, Walklate & Pegg 2006,第57–8頁.
  65. ^ D'Cruze, Walklate & Pegg 2006,第56–7頁.
  66. ^ Smith, Giles. What comes naturally. The Daily Telegraph (London). 2001-12-31 [2011-07-2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1-08-23). 
  67. ^ Powell, Laura. Sir David foils developers – by buying the pub next door. The Daily Mail (London). 2009-06-01 [2011-07-2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1-02-15). 
  68. ^ Fleming, Christine. Inquest opens into skull found in Sir David Attenborough's garden. Richmond and Twickenham Times (Richmond). 2010-10-26 [2011-07-2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10-03). 
  69. ^ 'Barnes mystery' of Attenborough garden skull solved. BBC News. 2011-07-05 [2011-07-2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1-07-11). 


參考書目 編輯

  • Bailey, Brian J. Hangman: from Ketch to Pierrepoint, 300 years of execution. London: True Crime. 1993. ISBN 978-0-86369-623-7. 
  • Carver, Stephen James. The life and works of the Lancashire novelist William Harrison Ainsworth, 1850–1882. Lewiston, NY: Edwin Mellen Press. 2003. ISBN 978-0-7734-6633-3. 
  • Castleden, Rodney. Serial Killers: They Live to Kill. London: Time Warner. 2005. ISBN 978-0-316-73252-9. 
  • Conley, Carolyn. Certain other countries: homicide, gender, and national identity in late nineteenth-century England, Ireland, Scotland, and Wales. Columbus, OH: Ohio State University Press. 2006. ISBN 978-0-8142-1051-2. 
  • D'Cruze, Shani; Walklate, Sandra; Pegg, Samantha. Murder: Social and historical approaches to understanding murder and murderers. Cullompton, Devon: Willan Publishing. 2006. ISBN 978-1-84392-169-1. 
  • Gaute, J.H.H.; Odell, Robin. Lady Killers. Bath, England: Chivers Press. 1983: 83. ISBN 978-0-85119-885-9. 
  • Gribble, Leonard Reginald. Famous judges and their trials: a century of justice. London: J. Long. 1957. 
  • O'Donnell, Elliot. The Trial of Kate Webster. Edinburgh: William Hodge & Company. 1925. 
  • Oldman, James. Trial by jury: the Seventh Amendment and Anglo-American special juries. New York: NYU Press. 2006. ISBN 978-0-8147-6204-2. 
  • Rudd, George Henry. Kate Webster's Revenge. Wood, Walter (編). Survivors' Tales of Famous Crimes. London: Cassell & Company. 1916. 
  • Wilson, Patrick. Murderess: A study of the women executed in Britain since 1843. London: Michael Joseph. 1971. ISBN 978-0-7181-0859-5. 

外部連結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