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服飾越南語Trang phục Việt Nam装服越南),又稱越服越南語Việt phục越服),指的是京族的傳統服飾和歷史服飾。歷史上越南的服飾種類較多,包括現在廣為人知的奧黛四身襖等民間日常服裝。

阮朝時期的越服

在越南古代,服飾被視為最重要的社會地位的標記之一,並制定有嚴格的服裝規定

1950.

日常服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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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民在日常生活中往往只能穿著樣式簡單的衣服,並在衣服的顏色上有嚴格的規定。在越南史上某段時期,庶民只能穿著黑色、褐色或白色的衣服(特殊的節日慶典的場合除外)。這樣的規定往往依統治者的偏好而產生變化。

阮朝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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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朝以前越南人的日常服飾,尤其是平民階層的日常服飾,較多的受到中國的影響,在滿族入主中原以前,越南人的日常服飾多為類似漢服常服的樣式,並加入了一些本國服飾的元素。一些流傳至今的服飾類型包括:

從公元12世紀到20世紀早期,它是越南婦女中最常見的一種服飾。它的發展也伴隨著中式衣服的傳入。

與四身襖較為類似。其下擺分為五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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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朝建立以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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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朝建立以來,越南人的日常服飾產生了一些變化,其中包括來自清朝服飾、以及後期的來自法國服飾的影響。平民階層的日常服飾趨向於緊身化,類似於清朝服飾的奧黛在這一時期開始成型;在上流社會和貴族階層,人們的日常服飾則更多的混合了清朝服飾的元素,而在出席正式場合或節日慶典時,傳統的較為寬大的朝服、禮服等仍會被使用。

正式服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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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上,只有國王(越南君主內稱皇帝,外稱國王)才能穿著黃色的服飾,臣子可以穿著紅色、紫色的服飾。不同等級和官職的朝廷官員的官服有著嚴格的規定,在出席慶典或儀式時被要求穿著。由於歷朝歷代的統治者們的規定有所不同,越南歷代官服的形制也有些許差異。

阮朝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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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歷代正統服制多因襲或模仿中國的樣式。後黎朝時期,越南朝廷曾頒文禁止清朝風俗流入越南。後黎朝正和十七年(1696年),黎熙宗明令移居越南的中國人必須遵從越南風俗,不許沿用清朝習俗,亦禁止越南人仿效清朝服飾。《欽定越史通鑑綱目》記載:

越南的衣冠制度,雖歷代均有修改,但始終沿襲中國以衣冠別尊卑的基本思想。歷代服制均取法甚至因襲中國。

阮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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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朝建立(1802年)以後,對朝服、官服、禮服等正式服飾做出了明確規定。阮朝的宮廷禮服、帝王、大臣的朝服。如阮朝末代帝王保大帝所著的弁冠、兗服。清朝入主中原之後,阮朝建立時中國己是清朝中期,因為清朝官服是持續明朝一些特地,但是阮朝的大部分官服都以清朝時期的戲服為藍本結合自身需求所製作。中國明朝皇帝的冕旒為十二旒,越南皇帝的冕旒為六旒。1898年駐雲南府(今昆明)的法國領事方蘇雅(Auguste Francois)曾著越南官服拍攝照片(附圖),其所著之服即為越南阮朝帝王的朝服,從造型看,此同明代宗藩、大臣的朝服非常類似。《大南實錄·正編·第一紀·世祖實錄》記載:

阮朝時期,越南在東南亞征戰不斷,阮朝皇室也曾對其藩屬國賜贈冠服。如阮世祖嘉隆十五年越南曾賜真臘藩僚常朝官服,《大南實錄·正編·第一紀·卷五十四·嘉隆十五年七月條》記載: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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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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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大南實錄·正編·第一紀·世祖實錄》,越南阮朝,國史館
  2. ^ 真臘官僚自十品至一品,以十品為上,九品次之,余以類推
  3. ^ 大南實錄·正編·第一紀·卷五十四·嘉隆十五年七月條》,越南阮朝,國史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