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此條目頁的主題不是
輪作。
輪耕是耕種的形式,是指在某塊土地耕種一段時間,其肥力下降後,即將之荒廢(休耕),改為耕種其他土地;待原來土地肥力回升後,再重新耕種[1];類似遊牧民族的「逐水草而居」制度。輪耕通常在開發中國家實行;其能支持的人口有限,若人口上升到某個水平,使休耕的時間不夠長,肥力未回復到原來水平,長遠肥力就會逐漸下降。
休耕時,農夫會種一些綠肥作物,目的是為了讓土地更肥沃。[2]
- 土地的有機物質和養分十分有限,長期的耕作會破壞土壤中養分的平衡。
- 連續耕作會使土壤中病蟲害加重,特別是連種同一類作物。比如,根結線蟲、立枯病等傳染病蟲害就會特別嚴重,而影響收成。
- 土壤長年耕作會使土地鹽鹼化,沙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