閻羅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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閻羅王(梵語:यमराज,IAST:Yamarāja),起源自印度教神祇閻魔羅闍(或譯閻摩、閻魔、閻魔大王)[1],是地獄的君主,隨著佛教傳入中國,華人尊稱其為閻魔羅闍大王,簡稱閻羅王、閻王、閻君。羅闍即「王者」或「大王」之意。閻羅王信仰傳入漢字文化圈,成為中國、日本、朝鮮半島、越南的民俗信仰對象之一。
閻羅王之說,經由佛教傳入中國,與中國本土宗教道教的信仰系統相互影響,演變出「十殿閻羅王」的傳說。閻王有「生死簿」,上面記錄著每一個人的壽命長短;當某人生命已盡的時候,閻羅王就會派遣下屬黑白無常或者牛頭馬面,去把人的魂魄押解到陰曹地府接受審判。人死後要去陰間報到,接受十殿的審判[2]。閻羅王的判決取決於此人生前行事的善惡:生前積德行善立功的人,閻羅王會讓他升到天堂成為神仙,或者給他一個幸福的來世;生前行兇作惡的人,閻羅王會讓他下地獄,接受各種懲罰,或給他安排一個惡劣的來世。這是因果報應、抑惡揚善等民間信仰在「閻羅王」觀念上的體現。
印度的起源
編輯在印度神話中,閻魔羅闍(或譯閻摩、閻魔、閻魔大王),為太陽神蘇利耶之子,原來是第一個死者,他自願死亡,為的是讓人類找到到達天界的道路,因此自己進入天界,成為亡者之主,負責引導亡者到達快樂的天堂。在稍後的傳說中,他由天界被移到地底世界,成為地獄之王。
佛教的閻羅王
編輯佛教在古印度興起後,採用了很多婆羅門教的元素,婆羅門敬奉的閻魔羅闍也被佛教吸收,漢譯為閻羅王。但佛教認為閻羅王是地獄中的鬼神,亦受地獄之苦報[3]。《起世經》記載閻羅王受地獄之苦,因此發願受人身,能在未來於佛法中得到解脫,由於發出此善念而不復受地獄之苦。閻羅王的職責是統領地獄,教誡已投生至地獄的罪人並令地獄鬼卒加以懲罰[4][5]。
與民間信仰不同的是,按照佛教的說法,投胎不會經過閻王審判,而是隨過去所造善惡業,於死後受報投生,在佛教中投生至地獄才會受閻王教誡和治罪[6]。
而在藏傳佛教中,則稱為「閻羅法王」、「閻羅王護法」、「牛頭閻羅明王」等,是佛教的護法,形象非常地勇武可怕。
漢傳佛教傳說
編輯在漢傳佛教中,閻羅王被奉為十二天,二十諸天與二十四諸天之一的護法神,而祂的神像通常被擺在寺廟的大雄殿裡。閻羅王的信仰也有很多各自不同但互相聯繫的說法,如「平等王」、「雙王」等等。
東亞民間信仰中的閻羅王
編輯古中國原本沒有關於閻羅王的觀念,佛教從古印度傳入中國後,閻羅王作為地獄主神的信仰,之後才開始在中國流行起來。佛教創立後,沿用了閻羅王的觀念,認為閻羅王是管理地獄的王。中國佛教逐漸進化,唐代以後,為了適應中國人對地府的重視,在佛教中原本的閻羅王只有一位,逐漸漸變成十位,就是「十殿閻羅」,俗稱「十殿閻君」,成為中國佛教信仰、道教信仰。
造像
編輯參考資料
編輯- ^ 閻羅王的咖啡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岑逸飛 - 拾趣人生| 信報網站hkej.com 2019年9月28日。
- ^ {{cite web | language = | publisher=中華佛學研究 | title=《三言》故事中佛教死亡思惟探索──超越因果輪迴後的涅槃世界 | url=http://buddhism.lib.ntu.edu.tw/FULLTEXT/JR-BJ012/bj97628.htm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 author=金明求 | date=2001-03-
- ^ 《長阿含經》卷19〈第四分世記經地獄品〉:「然彼閻羅王晝夜三時,有大銅鑊自然在前。若鑊出宮內,王見畏怖,捨出宮外。若鑊出宮外,王見畏怖,捨入宮內。有大獄卒,捉閻羅王臥熱鐵上,以鐵鉤擗口使開,洋銅灌之,燒其脣舌,從咽至腹,通徹下過,無不燋爛。受罪訖已,復與諸婇女共相娛樂。」
- ^ 《長阿含經》卷19〈第四分世記經地獄品〉:「佛告比丘:「有三使者,云何為三?一者老,二者病,三者死。有眾生身行惡,口言惡,心念惡,身壞命終,墮地獄中。獄卒將此罪人詣閻羅王所,到已,白言:『此是天使所召也,唯願大王善問其辭。』」
- ^ 《中阿含經》卷12〈天使經〉:「彼人白曰:『天王!我了敗壞,長衰永失耶?』閻羅王告曰:『汝了敗壞,長衰永失。今當考汝,如治放逸行、放逸人,汝此惡業,非父母為,非王,非天,亦非沙門、梵志所為,汝本自作惡,不善業,是故汝今必當受報。』閻羅王以此第五天使善問、善撿、善教、善訶已,即付獄卒。獄卒便捉持,著四門大地獄中。」
- ^ 釋振慈. 初探《阿含經》中閻王所代表意象 -以《中阿含》〈王相應品.第七〉〈天使經〉為主- (PDF). [2024-06-28].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24-06-28).
「閻王」非佛教所獨創的語詞,而是源於《吠陀》的印度宗教觀念……古時印度認為「閻王」對於任何人擁有裁定權的絕對性,不管造善、造惡者都要死後經由他的判定……《阿含經》中「閻王」的出現,不同當時印度其他宗教所以為,人死後須經由「閻王」審判其罪刑,並且擁有對死者的裁判權。佛教則以為:人在身壞命終時,應該為自己所做的罪業負責……這類人因為生前所造作的種種惡行,死後生到閻王境界,也就是地獄,之後被閻王使者送到閻王的住所,準備接受治罪。在《雜阿含》也提出,生地獄就是生前行十不善業之人。如依上面所列的條件,並不是每個人死後都會見到「閻王」,這與印度教以為凡是死者,不論生前行善或造惡,都要見閻王的說法,有不一致之處,至少善人在佛教認為是不必見到「閻王」的另一類人,他們已隨善業往生善處。
- ^ 慧琳. 一切經音義第五卷.大般若波羅蜜多經第四百五十五卷. CBETA電子佛典. 中華電子佛典協會. [2014-03-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10-08).
爓魔鬼界,梵語,鬼趣名也,義翻為平等王
- ^ 《華夏諸神: 鬼神卷》 馬書田.臺北:雲龍出版社,1993年
相關資料
編輯- 馬書田,《中國冥界諸神》,團結出版社,2002。ISBN 978-7-80061-651-8。
- 馬書田,《中國民間諸神》,團結出版社,2002。ISBN 978-7-80061-488-0。
- 馬書田,《中國佛教諸神》,團結出版社,2002。ISBN 978-7-80061-77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