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聯芬
陳聯芬(1907年1月4日—1989年10月7日[註 1]),字煉魂,福建南安人,中華民國政治人物。[1][2]
陳聯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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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福建省第八行政督察區專員兼保安司令 | |
任期 1945年1月–3月 | |
前任 | 何震 |
繼任 | 黃哲真 |
個人資料 | |
字 | 煉魂 |
出生 | 1907年1月4日 大清福建省泉州府南安縣杏塘村(今屬 中華人民共和國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詩山鎮聯星村) |
逝世 | 1989年10月7日 菲律賓 | (82歲)
國籍 | 大清 (1907-1911) 中華民國 (1912-1928) 中華民國 (1928- ) |
政黨 | 中國國民黨 |
陳聯芬畢業於國立政治大學,1928年開始在福建省從事國民黨黨務活動,曾任國民黨廈門市黨部特派員、福建省黨部執行委員、訓練部部長、組訓處處長和書記長等職,1931年作為福建省代表出席國民會議,1937年7月在國民黨廈門黨部書記任上出任廈門市各界抗敵後援會主任委員,1942年7月被選為福建省華僑聯合會常務理事。1945年1月赴福安縣任福建省第八行政督察區專員兼保安司令[3]:2107,其後到南京升任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1946年任福建省參議會副議長,1947年-1948年先後當選制憲國民大會和第一屆國民大會福建省代表,1948年11月14日任福建省政府顧問。1949年赴菲律賓任華僑校行政校長,並繼續擔任遷台的中華民國國大代表。1989年10月病逝。[1][2]
注釋
編輯- ^ 生卒時間說法不一,依照杏塘陳氏族譜記載,生於農曆光緒三十一年十一月十九日(新曆1905年12月15日),卒於農曆1989年十月初八日(新曆11月5日);近代華人生卒簡歷表記載他生於1907年1月4日,卒於1989年10月7日;其侄女陳妙香亦稱他去世於農曆己巳年九月初八,即1989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