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精神權利
由Teetrition在話題請求與保護作品完整權合併上作出的最新留言:2 年前
精神權利屬於維基百科社會科學主題的基礎條目第五級。請勇於更新頁面以及改進條目。 |
---|
精神權利曾於2012年5月3日通過新條目推薦投票,登上維基百科首頁的「你知道嗎?」欄位。 |
新條目推薦討論
- 就算原作者釋出了其作品的著作權,他對自己的原創作品還保留有哪種權利?
- (+)支持--Tinho C.(留言) 2012年4月29日 (日) 01:27 (UTC)
- (+)支持:不錯的條目。 -- * 無與倫比的豆腐 2012年4月29日 (日) 07:05 (UTC)
- 題外話:很高雅的畫作被掛進酒店廁所是否疑似侵犯作者的精神權利?
- 我不是法律專家,不過我認為這是沒有問題的,不過日文版那邊有說過日本的人格權法例是包含了伯恩公約沒提及的「公表權」不過其定義頗為含糊。-- 同舟(留言) 2012年5月1日 (二) 04:04 (UTC)
- 題外話:很高雅的畫作被掛進酒店廁所是否疑似侵犯作者的精神權利?
- (+)支持--B2322858(留言) 2012年4月29日 (日) 15:03 (UTC)
- (+)支持,讓訪客能得知更多有關版權方面的資訊。@assanges ‧ talk | cont 2012年4月30日 (一) 16:30 (UTC)
- (+)支持--老陳(留言) 2012年5月1日 (二) 05:16 (UTC)
- (+)支持--Alexchris(留言) 2012年5月2日 (三) 02:54 (UTC)
按精神權利,《伯恩公約》要求精神權利包括保護作品完整權,同條目內一併介紹較妥當。 (留言) 2022年1月30日 (日) 15:49 (UTC)
- (+)支持,保護作品完整權可重定向至此。--Teetrition(留言) 2022年4月27日 (三) 11:08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