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2016年尼斯襲擊事件

由InternetArchiveBot在話題外部連結已修改上作出的最新留言:7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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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旅遊介紹 一張襲擊事件圖片也沒有,真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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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斯襲擊事件連一張襲擊事件圖片也沒有,真奇怪。反令觀眾認為介紹尼斯....沒自由圖片下找合理使用圖片吧!--Wpcpey留言2016年7月17日 (日) 03:44 (UTC)回覆

慎用「恐怖」與慎用「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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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維基百科恐怖主義有這樣一句話「各國在刑事法律上對恐怖主義的定義都不一致」,所以我建議中文維基百科學習英文維基百科,不要在標題中加入「恐怖」二字。例如「2016年尼斯襲擊」就是個很好的例子,是我修改過來的,我把恐怖刪掉了。但後來在末尾又被加上了雞肋的「事件」,雖然有點多餘,但也算個事件吧。

恐怖難以定義,在最初很難做出準確的區分,所以標題內不用恐怖是中立之舉。

二、「事件」在現代漢語詞典中的解釋為

  • (1) [incident;event]∶有一定社會意義或影響的大事情

「平陸事件」充分體現了黨對勞動人民的深切關懷。——《為了六十一個階級弟兄》

  • (2) [work]∶泛指一般的大事情;具體事務

四叔家裡最重大的事件是祭祀。——《祝福》

  • (3) [giblets]∶禽、畜的可以吃的內臟

雜煎事件

所以我認為2016年中國大陸網民「出征」Facebook事件算不上事件。2016年尼斯襲擊事件才能稱為事件。 中國大陸網絡模因能稱得上事件的大概僅有賈君鵬事件

PS:建議將2016年奧蘭多夜店槍擊案內所有同志更換為同性戀,同志是個多義詞。為什麼我不換?我換了之後,肯定有人要換回來,說我歧視同性戀,你看他們一點兒都不中立。--Fxqf留言2016年7月17日 (日) 12:06 (UTC)回覆

如果按照模因的話,duang是不是也應該是事件呢?——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6年7月18日 (一) 00:58 (UTC)回覆
命名有需要過中立嗎?不是常用、名從等嗎?——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6年7月18日 (一) 00:55 (UTC)回覆
(+)支持:我也不認同維基百科幫恐不恐怖下定義。- 執行編輯 Aotfs2013 留於 2016年7月28日 (四) 06:28 (UTC)回覆
我們不定義恐怖,我們只是轉述普遍觀點是否認為是恐怖。——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6年7月28日 (四) 06:33 (UTC)回覆
而事件的核心意義就是發生了事情,1和2的解釋都是口袋解釋,怎樣套都行,所以只要能印發一定程度的現實關注,而且有一定的持續性(如果類比的話,一秒鐘內結束很難說是事件吧),所以我認為對於普遍發生的足夠持續和關注的「事情」可以以「事件」作為後綴修飾,而且也符合語法的描述。——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6年7月28日 (四) 06:48 (UTC)回覆

外部連結已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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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維基人:

我剛剛修改了2016年尼斯襲擊事件中的1個外部連結,請大家仔細檢查我的編輯。如果您有疑問,或者需要讓機器人忽略某個連結甚至整個頁面,請訪問這個簡單的FAQ獲取更多信息。我進行了以下修改:

有關機器人修正錯誤的詳情請參閱FAQ。

祝編安。—InternetArchiveBot (報告軟體缺陷) 2017年6月8日 (四) 09:52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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