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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ans LiLi|Sn|ΔH2013年10月11日 (五) 04:20 (UTC)回覆

201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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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歡迎來到維基百科,任何人都可以編輯的維基百科。但是請您注意,任何編輯者都沒有條目的所有權,並且應該尊重該條目的其他貢獻者,例如巴拿馬文件。如果您創建或編輯了一個條目,您應該了解其他人也可以自由的改變它的內容。請參見歡迎頁面來進一步了解維基百科。謝謝您的合作。--找來源好麻煩肯定幫不到你 2016年4月19日 (二) 11:23 (UTC)回覆

 

請勿將受版權保護的資料在未經版權所有人許可的情況下加入維基百科,例如您在「巴拿馬文件」所做。基於合法性考量,維基百科不能接受違反版權、取自其他網站或出版物的文字或圖片,此種增訂將會被刪除。您可將其他網站作為參考的「資料來源」,但不是「內容來源」。維基百科十分重視違反版權事件,持續違反者將被禁止編輯。--找來源好麻煩肯定幫不到你 2016年4月19日 (二) 11:24 (UTC)回覆

找來源好麻煩肯定幫不到你 ,你好。由於你的名字叫做「肯定幫不到你」,我一時沒有反應過來,原來有人給我留言。至於,你說的侵權的事情,例如巴拿馬文件。我想這裡面有些誤會,我想澄清一下。我一開始只是以為有人在惡意破壞,因為該頁面內容被大面積刪除,並且刪除者是一個從來沒有參加過編輯該詞條的人。其次,我雖然不是很了解細節部分,我還是認為,被刪除的內容不應該被粗暴處理,現階段只是尚待完善而已。還要指出的一點是,被刪除的內容大部分並非我本人編輯的,翻看編輯歷史,就會知道,相當一部分內容是很多別的參與者的貢獻。也因為如此,不應把我視為眾矢之的,這一點對我來說非常不公平。

@[User:Softyu],還有,我必須表明,我本人也不同意侵權行為,請不要過分指責我。例如巴拿馬文件曾經有一個體育圈的段落,由於編輯量太大,我一時疏忽,還沒來得及組織內容就上傳了。這只是一處失誤,並非故意為之。幸好後面有人發現,糾正過來,我並沒有半點反對意見,即是證明。 Boboduck留言2016年4月19日 (二) 12:02 (UTC)Boboduck回覆

字節 (雜誌)的快速刪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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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創建的頁面被提出快速刪除,該條目很快會由管理員進行覆核並決定是否保留。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編輯幫助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如果您想取回已刪除頁面的條目內容,您可聯絡管理員或者至存廢覆核請求處提出申請,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 · 刪除指導 · 存廢覆核請求 · IRC聊天頻道JimTalk 2016年4月19日 (二) 11:57 (UTC)回覆

感謝你的指正。創建此條目是兩年前的事了,當時根本不知道怎麼操作,英語也更不用說了,搞了一通之後想刪掉,發現也不會刪,結果就不了了之了。 Boboduck留言2016年5月26日 (四) 13:45 (UTC)回覆

如果想刪除自己創建的條目,可以使用WP:G10。--Antigng留言2016年5月26日 (四) 13:47 (UTC)回覆
經您提點,@Antigng,我發現,或許我創建的」字節(雜誌)「條目不應該被刪。如果你用Google搜尋的話,有一個WikiWand的網站有這個條目的存檔。至少,我本人認為不是」非常惡劣的翻譯「。我覺得我可能還應該去搞清楚怎麼恢復條目了。Boboduck留言2016年5月26日 (四) 14:20 (UTC)回覆
「而從mid-1980s許多雜誌一直致力於MS-DOS(PC)平台或Mac,主要來自企業或家庭用戶的角度來看,字節覆蓋整個領域的發展"小型計算機和軟體",有時其他計算的超級計算機和高可靠性的計算等領域。報道了詳細深入的技術,而不是面向用戶。2013年印刷出版在1998年停止和在線出版物。」,這基本不是漢語嘛。我沒看懂你在說什麼。--Antigng留言2016年5月26日 (四) 14:22 (UTC)回覆
我也看不懂:),我剛剛掃了一眼,就急著回復了。既然如此,就不要再去追究了。感謝閣下的留言。Boboduck留言2016年5月26日 (四) 14:31 (UTC)回覆
不客氣。--Antigng留言2016年5月26日 (四) 14:35 (UTC)回覆

201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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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謝您對維基百科的貢獻。在您最近的編輯中,您從其它語言翻譯的內容有一些翻譯錯誤。請在日後的編輯中改善翻譯品質,亦請勿倚賴機器翻譯把外語譯為中文。謝謝!--淺藍雪 2016年4月19日 (二) 16:15 (UTC)回覆

2016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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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Boboduck。感謝您在巡查與標記快速刪除的辛勞。我發現您在「積分方程」所提出的刪除請求沒有做得很好,所提出的快速刪除理由與頁面不符。 請用一點時間看過新頁面巡查快速刪除守則、尤其是非快速刪除理由。頁面通常更適合提出到頁面存廢討論。---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DC14討論2016年5月26日 (四) 13:44 (UTC)回覆

感謝告知。Boboduck留言2016年5月26日 (四) 13:47 (UTC)回覆

只有極端惡劣的翻譯才需要快速刪除。在維基百科上,刪除乃最後手段。--Antigng留言2016年5月26日 (四) 13:48 (UTC)回覆
抱歉,我不太熟悉這方面的規則,我本意是想刪除該頁面並重新翻譯。我現在正在了解頁面存費等相關內容。感謝閣下提點。Boboduck留言2016年5月26日 (四) 14:02 (UTC)回覆
@Antigng你確定是」極端惡劣的翻譯「才需要快速刪除嗎?Boboduck留言2016年5月26日 (四) 14:14 (UTC)回覆
基本上是那種全文百度/google翻譯,之後沒改兩句話就放出來的那種才需快速刪除。--Antigng留言2016年5月26日 (四) 14:16 (UTC)回覆

Image label beg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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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了{{Image label begin}}記得要在最後補上{{Image label end}},不然之後的排版都會爆掉(全部都變對齊中間),黑龍江省之類的之所以沒有爆掉,只是剛巧該條目引用模板是在表格內,所以表格外沒受到影響--Liaon98 我是廢物 2016年6月16日 (四) 00:51 (UTC)回覆

謝謝提醒。說實話,我原先對這個很模糊的。我看到別人這麼幹沒問題,所以我才學著也這麼幹。看來我要把以前的給改回來才行。謝謝。 Boboduck留言2016年6月16日 (四) 23:14 (UTC)回覆

您創建的條目世界五大知識產權局可能侵犯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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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寫 —— 用您自己撰寫的文字重新建立該條目;
  • 申訴 —— 這也許只是個誤會。

謝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 · IRC聊天頻道 · 版權常見問題解答 · 何為侵犯著作權 --┌─ 🤖️⠠⠵[learningis1st]-[~]- time = 2016年8月28日 (日) 16:27 (UTC)回覆

我不知道該作什麼表情好了。我只貼了兩句話,並且,這兩句話都只是事實性陳述而已。如果可以的話,可否給我解釋一下,說我涉嫌侵犯版權的理由在哪裡,可否具體一點。我不是說想抵賴或者是什麼,我只是很疑惑,如果兩句事實性陳述不可以,那麼一句可不可以?如果加上引述連結呢?不過,不管怎樣,我現在決定重寫一遍。:) Boboduck留言2016年9月1日 (四) 14:44 (UTC)回覆

在這全域調查中分享您作為一名維基人的見解和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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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反饋項目:最後一次提醒您,您參與的全域維基媒體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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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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