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叔平(1911年7月1日—1978年2月14日)浙江諸暨人, 中華民國法學家、外交官。

俞叔平
个人资料
出生(1911-07-01)1911年7月1日
 大清浙江省紹興府諸暨縣
逝世1978年2月14日(1978歲—02—14)(66歲)
 中華民國臺北市
国籍 中華民國
政党中國國民黨 中國國民黨
母校維也納大學
同濟大學
東吳大學
臺灣大學
清華大學
文化大學
职业教授
外交官
获奖奧地利學術勛章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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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叔平1911年7月1日出生於浙江諸暨,1926年入諸暨縣立中學就讀,1928年以優異的成績畢業;同年,經選拔考取浙江警官學校正科第一期,1930年畢業,通過浙江省官費留學生考試順利錄用,遠赴奧地利維也納大學學習警政專業。1933年冬,歸國,任杭州警察局司法科科長幫辦;1934年秋,再度接受官費資助赴奧地利,進維也納大學法律系深造,同時在維也納警官大學進修。1938年榮獲維也納大學法學博士學位,為中國第一個警察博士生。

1940年任國民黨中央組織部人事室主任(朱家驊時為組織部長)。1942年任國立重慶大學訓導長兼商學院教授,1943年12月出任中央考試院法規委員會委員。1945年抗戰勝利後,到上海,被宣鐵吾任命為上海市警察局副局長,1947年7月任代理局長,不久任局長,兼任國立同濟大學法學院、東吳大學法學院教授,講授刑法。

俞叔平1949年去臺灣,1950年,任臺灣司法部政務次長兼刑事司司長。1951年任國立臺灣大學法律研究所教授,受聘擔任國立臺灣大學、國立清華大學、文化大學三個大學法學院的教授。並且從事律師工作,同時寫了大量的法學著作,他是臺灣最高產的司法專家。1952年後,兩度應邀以客座教授資格赴聯邦德國明斯特大學、西柏林大學等處講學;1962年任臺灣中國文化學院教授兼德文系主任和文學部主任。1964年任中華民國駐聯合國原子能總署大使銜的常任代表。1969年轉任中華民國駐尼加拉瓜共和國全權大使。1972年調任中華民國外交部顧問,不久循《臺灣政務官退休條例》引退,復任中國文化學院(現為中國文化大學)教授兼文學部主任。1978年2月,病逝於臺北市。[1] [2]

俞叔平曾獲奧地利國家學術勛章。1950年代初,中國幾乎所有大學法學院都采用俞叔平編撰的教材,司法院校圖書館裏所能找到的中文司法理論書籍,許多都是俞叔平的著作。直到60年代才有所改變。即使是今天,中國很多司法論文,許多觀點或是論點的出處,都出自俞叔平的著作。 [3]

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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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叔平的兒子俞力工是一名居住在维也纳的国际评论专栏作家。

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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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刑事警察的理論與實際》
  • 《刑事法與刑事科學》
  • 《刑法分則大綱》
  • 《犯罪與偵查》
  • 《指紋學》
  • 《法醫學》
  • 《監察制度新論》
  • 《行政法典芻議》
  • 《論法學人才之培養與運用》
  • 《德國的刑事司法教育與刑事科學》
  • 《奧地利行政處罰法之介紹》
  • 《化學兵器與國際公法》-(德)奧興維克(A. B. Overweg)著※俞叔平譯

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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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台北市浙江同鄉會 > 俞叔平. [2015-03-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3-01). 
  2. ^ 中国国民党诸暨籍百卅将领录, 团结出版社,2006
  3. ^ 高關中:寫在旅居歐洲時: p 119, 獨立作家(秀威資訊) , 201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