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家明

香港法官

周家明SC(英語:Anderson Chow Ka-ming,1964年香港法律專業人士,香港高等法院上訴庭法官,港版國安法指定法官

簡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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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家明於1986年在香港大學取得法學士,其後於1987年取得香港大學法學專業證書,同年於香港獲得大律師資格,於天博大律師事務所(Temple Chambers)執業。周家明於1995年於新加坡獲得訟辯人及律師資格。2004年,他獲委任為香港資深大律師,曾於2009年期間獲委任為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暫委法官。周家明於2010年獲委任為高等法院原訟法庭特委法官,再於2014年獲委任為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2021年6月9日起獲委任為高等法院上訴庭法官。[1]

司法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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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家明法官曾處理多宗案件,當中較具爭議性的包括:

  • 拒絕梁振英UGL司法覆核案[2]
  • 拒絕機場三跑建設費、環評報告及工程許可證司法覆核案(案件編號:HCAL 99, 102, 104/2015)[3][4]
  • 梁鎮罡案(案件編號:HCAL 258/2015):裁定在外國結婚的同性伴侶可在香港享有已婚公務員的福利,但駁回同性伴侶應享有稅務優惠。[5]。其後終審法院裁定同性伴侶也可享有稅務優惠。[6]
  • 香港原居民丁權覆核案:周家明在判詞指丁權屬於原居民的傳統權益,但涉及政府用地的私人協約方式,或以換地方式批出的丁權屬違憲。周同時強調利用丁屋政策建屋目的應為自用。[7]
  • 高鐵香港段一地兩檢案:周家明在判詞中認為一地兩檢的安排並沒違反《基本法》,對香港整體利益帶來好處,亦符合《基本法》的立法原意。[8][9]
  • 頒佈機場、港鐵臨時禁制令[10][11]
  • 拒絕頒令特首成立調查警方的獨立調查委員會,指以司法覆核去解決政治議題並不是法庭的功能。[12]
  • 裁定2018年立法會補選周庭的選舉呈請勝訴,區諾軒當選無效。認為選舉主任在決定候選人提名無效之前,沒有給予周庭合理機會回應是明顯違反程序公義,但確認選舉主任有權就參選人的相關聲明是否真誠,決定提名是否有效。[13][14]
  • 頒令港鐵須保留太子站及荔枝角站2019年8月31日晚上至今年9月1日凌晨的閉路電視片段,並於2020年3月18日頒令港鐵需要向前教大學生會會長披露該片段,以便其入稟向警方索償。[15][16]
  • 裁定《禁蒙面法》及《緊急法》在危害公安情況下訂立規例方面違憲(案件編號:HCAL2945/2019、HCAL2949/2019)[17][18],但批准「暫緩執行裁決」7日,讓政府向高等法院上訴法庭上訴,最終上訴法庭拒絕暫緩裁決。[19][20]
  • 裁定房委會不容許在外國結婚的同性伴侶以「夫婦」名義申請公屋屬違憲。[21]
  • 拒絕香港記者協會就警方在反修例運動故意妨礙傳媒採訪以及向記者使用過度武力提出的司法覆核。[22]
  • 裁定在2019年香港區議會選舉中,現任觀塘區翠屏區議員洪駿軒於選舉期間作誤導性陳述,宣佈洪駿軒為非妥為當選,並取消其區議員資格。[23]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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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委任司法人員. 政府新聞處. 2014-07-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9-01). 
  2. ^ UGL事件不起訴梁振英 郭卓堅曾健成被拒司法覆核許可. 明報. 2019-09-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9-15). 
  3. ^ 【機場三跑】高院拒3宗司法覆核申請 官指機管局有權徵收建設費. 明報. 2016-03-15. 
  4. ^ 朱幼麗. 機管局集資起三跑 環保人士提司法覆核敗訴. 香港01. 2016-03-15. 
  5. ^ 陳雯慧. 【同性婚姻】入境主任不服同性伴侶未享配偶福利 司法覆核勝訴. 香港01. 2017-04-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8-19). 
  6. ^ 司法裁決摘要 梁鎮罡(申請人) 訴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及稅務局局長(統稱答辯人) 終院民事上訴 2018 年第 8 號;[2019] HKCFA 19 (PDF). 律政司. [2020-03-04].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20-03-04). 
  7. ^ 李慧娜, 呂樂謙. 【丁權覆核案.判辭解讀】丁權雖合法 但建屋目的應為自用. 香港01. 2019-04-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10). 
  8. ^ 高院裁一地兩檢合憲 判辭:港法院不應無視中國憲法 設內地口岸區「體現高度自治」. 明報. 2018-12-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2-14). 
  9. ^ 李慧娜. 【一地兩檢】官指政策體現高度自治 以時代需要詮釋《基本法》. 香港01. 2018-12-13. 
  10. ^ 【反修例】港鐵成功申請臨時禁制令至8月30日 禁非法阻礙或干擾鐵路網絡. 香港經濟日報. 2019-08-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9-15). 
  11. ^ 獲批臨時禁制令限制示威範圍 機管局有需要可改變或取消範圍. 香港經濟日報. 2019-08-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9-15). 
  12. ^ 高院拒絕郭卓堅司法覆核 指無權迫特首設調查委員會. [2019-09-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9-21). 
  13. ^ 周庭選舉呈請勝訴 區諾軒議席視乎政府14日內是否上訴. 眾新聞. 2019-09-02 [2019-11-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1-05). 
  14. ^ 周庭提選舉呈請勝訴 區諾軒當選獲判無效. 東網. 2019-09-02 [2019-09-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6-22). 
  15. ^ 高院頒令港鐵須保留太子站及荔枝角站閉路電視片段. [2019-09-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9-21). 
  16. ^ 法庭頒令 港鐵須保留8‧31太子荔枝角站片. [2019-09-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9-21). 
  17. ^ 【禁蒙面法】高院裁新法超合理需要 裁《禁蒙面法》違憲. 香港01. 2019-11-18 [2019-11-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1-18). 
  18. ^ 高院裁《禁蒙面法》違憲 限制超合理所需. 明報. 2019-11-18 [2019-11-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1-18). 
  19. ^ 【禁蒙面法】政府求暫緩法庭決定 泛民憂做成混亂 官押後裁決. 2019-11-21 [2019-12-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2-24) (中文(香港)). 
  20. ^ 高院駁回律政司「暫時有效」申請 禁蒙面法無效裁決暫緩7天待上訴. 明報. 2019-11-23 [2019-12-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3-07). 
  21. ^ 已婚同性伴侶申請公屋被拒提司法覆核 獲判勝訴. 香港電台. [2020-03-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3-04). 
  22. ^ 記協稱警妨礙採訪提覆核 高院裁敗訴. 明報. 2020-12-21 [2020-12-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1-22). 
  23. ^ 前區議員鄭強峰提選舉呈請獲批 裁定洪駿軒非妥為當選. 頭條新聞. 2021-02-02 [2021-02-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