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服
某些學校和大學的學生和官員所穿的正式著裝,特別是在畢業典禮或其他禮儀場合
此條目論述以部分區域為主,未必有普世通用的觀點。 (2018年7月19日) |
學位服,亦被稱作學位袍、畢業袍,由四方帽、流苏、学位袍、垂布等四部分构成,是指一種由獲得學位(博士、碩士、學士學位)資格的人士在參加慶典(一般為畢業典禮)時穿著的服飾。
來歷
编辑學位服飾的歷史起源於12世紀,即大學正在形成的時期[1]。早期大学中的学者都是传教士,他们的穿着应与其在修道院的地位相一致,身着长袍,用帽子保护他们的头。當時這種長袍天天要穿。後來这种僧侣的黑色长袍和帽子演变成了今天大学的礼服,一般此類禮服在学校毕业典礼或其他一些重大庆典穿著,平時不用穿戴。
在英格蘭亨利八世時代,牛津大學和劍橋大學首先開始規範學位服飾,學位服飾在美國的流行始於哈佛大學(1636年),中國大陸現代學位服始於二十世紀中期左右[1]。
地區
编辑不同國家(地區)的學位服樣式也不一樣,以英國和意大利為代表的歐派及以美國為代表的美派是兩個典型的流派。
中国大陆
编辑学位服在中国的产生背景是耶稣会在中国建立教会学校同时把学位服引进了中国,同时留学生归国拍摄的学位照引起了国内人的兴趣。1992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就学位服问题与北京服装学院组成“建构中国现代学位服体系”的课题组。1994年,中國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發布《關於推薦使用學位服的通知》及其附件《學位服簡様》和《學位服著裝規範》,開始統一規範中國學位服[1][2]
中華民國(臺灣)
编辑民国六十八年(公元1979年),中華民国教育部《台(六八)番字第八八〇八号函》曾规定:
- 袍:长度以下摆离地30公分为度,以轻柔免烫不发光之府绸制作为原则。领围:分小、中、大三号,分别为47公分、48.5公分、50公分。
- 帔:长110公分,宽50公分,前帔领至领口长21公分,帔口长8公分。以丝缎及各色平绒制作。
- 帽:方形,帽缘各长24.5公分,帽穗长21公分,帽之布制与袍同为轻柔免烫不发光之府绸,帽穗以丝绒线制作。
教育部表示,大學法及其施行細則未明文規定且不違法其他法律者,皆屬學術自由範圍。學位服樣式屬學術自主事項,得不受民國六十八年函釋之限制,各校可自行設計規劃。(教育部高教司,2016)